第十七章 案件隱情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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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李浩天,他可能是因為你而死的,他,成了你的替罪羊……”
什麼?!!
“沈警官,你這話是什麼意思?”張偉不明白他是什麼意思,心裡吊起一口氣。
老沈沒有立刻回答,而是轉身拿出一個檔案袋,從中取出一張照片。
“你,記得這個嗎?”
照片上是一個塑膠袋,鼓鼓噹噹的,裝得很滿。
“記得,中午的時候,李浩天提著的就是這樣的塑膠袋,裝滿了零食,我記得還挺沉的。”張偉回憶,當時他把小胖子和塑膠袋一手一樣提過了馬路,印象還算深刻。
老沈沉默了幾秒,看著張偉一臉疑惑的模樣,似乎有些不忍開口。
他又拿出一張照片,拍的是一個破破爛爛的盒子,依稀看見幾根紅藍線從其中穿出,盒子表面還有類似鬧鐘一樣的小黑盒子。
老沈解釋道:“其實塑膠袋裡的東西並不是零食,而是這東西——一個土製炸彈。”
“這炸彈是定時的,觸發時間定在了你們分開後的5分鐘,火藥純度不是很高,但威力足夠把一個近距離的人炸飛。可能是製作者疏忽,炸彈有缺陷,並沒能引爆。”
聽著老沈的講述,張偉呼吸變得粗重,後背漸漸生出冷汗,這意思就是說,自己當時是提著一個炸彈?
要是小胖子沒有拒絕自己的幫忙,要是炸彈是完好的,那今晚上新聞的……就是自己?
張偉突然感到慶幸,隨之而來的卻是羞恥,他羞恥這種慶幸是建立在一個小孩的生命之上的。
“在李浩天身上,我們還發現了這個。”
沒有個張偉消化的時間,老沈再出示一張照片。
照片上是戴著風騷墨鏡的張偉,一副休閒打扮,氣憤地離開咖啡店。
“這是?”
越來越可怕,能夠拍到自己這副模樣,只有一個解釋:
有人在監視自己!
他想到了自己剛上警車就被拍下的照片,難道,是同一夥人?
等等,沈警官說,這是在李浩天身上找到的,難道說!
“看來你也想到了,張先生,這也就是為什麼我說,李浩天是你的替罪羊的原因。”老沈看著張偉的表情從變幻莫測到一臉難以置信,明白他是理解了。
張偉默然。
要知道,在十字路口相遇之前,他和小胖子只見過一次,根本沒多熟悉。而且今天有特地喬裝打扮,走在路上根本沒人認出他來。
比張偉矮不少的小胖子,抬頭看他甚至不能把臉看全,那麼,為什麼小胖子還能一下子就認出他來?
沒有這張張偉的照片的話,或許可以用小胖子是他的狂熱粉絲來解釋。
但有這張照片,就有了另一個更合理,也更細思極恐的答案——小胖子不是認出了他,而是找出了他!
有人知道小胖子與自己見過面,就給了他這照片和炸彈,要他接近自己,然後等待時間一到……
轟隆!
把自己炸飛,炸的七零八落。
嘔,張偉乾嘔一聲,心中充斥著後怕和不解,自己到底是誰?為什麼要做到這種地步?
為什麼小胖子最後拒絕他的幫忙?
“我們問過浩天的同學,他們說採購零食期間有個叔叔請他們搬一下貨物,事後送他們零食大禮包。於是,除去浩天是要繼續挑選要買的零食外,其他的都過去幫忙了。”
“我們推斷,這可能是兇手以此為藉口,用同學的安全,欺騙、脅迫浩天接近你。”
“浩天這孩子,從小就特別善良、有正義感,都是我們這些叔叔看著長大的。”
“老李經常帶浩天到警局來,他總愛把一些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