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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吧,起碼不算白忙活。
但是五百件衣服換一個冰激凌,還是讓言祖很心痛。
放下手頭上的信件,他找到冰箱並開啟,
在最顯眼的位置擺放著一個由密封的玻璃碗裝載著的冰激凌,上面還貼著一張便利貼,
【給懵懂的小信靈】
言祖拿出來,瞧了一眼,居然是他最喜歡的巧克力味,當即便開蓋吃了起來。
剛進嘴的感覺就是很新鮮,甚至還沒凍出冰碴子和那種水結成霜的味道,剛好是最細膩的口感。
店長應該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來,所以冰激凌能夠保持新鮮的秘訣只有一個,
那就是鍾筱蓉每天都會做一份新的放在冰箱裡。
這就是店長,擁有著異於常人的恆心和毅力,甚至到達了重度強迫症的地步。
吃完之後,他將碗洗乾淨,跟回覆的信件一同放在了床頭櫃旁邊,並且在碗頂貼上了一張同款便利貼,
上面寫著,
【謝謝,很新鮮。】
但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自己做的衣服到底哪裡去了?
為了探尋這個秘密的答案,已經吃過冰激凌的言祖決定還是去一趟霍德波爾。
...
霍德波爾,午後,
鍾筱蓉穿著圍裙,興致缺缺地撐著腦袋坐在店門口的位置,
她的眼睛不斷地打量著過往的行人,心煩意亂。
自從自己寫了信之後已經過去了一個星期,這期間再也沒有出現任何奇怪的現象。
家裡好像又恢復了只有自己一個人生活時的平靜。
雖說這是好事,但不知為何鍾筱蓉的心裡空落落的。
小信靈難道遇到什麼麻煩了?
小信靈難道是我自己?
小信靈難道看到自己打的零分生氣了?
為此她糾結地反覆把信件取出來想要修改,
但要是因此培養出一個澀澀的小信靈怎麼辦?
哎。
她嘆了口氣,估計是自己喝醉的時候發癲而已,這世界上哪會有什麼生來保護自己的小信靈呢。
可能自己只是想找個人陪自己聊聊天,宣洩自己壓抑的情感罷了。
呵,真是讓人諷刺的女人,
小鐘,這個名字就跟筱蓉諧音得讓人分不清姓氏到底是鍾還是蓉一樣滑稽。
也跟你糊塗的人生一樣。
在對自己完成鞭策過後,鍾筱蓉又重新拾起了希望。
今天是那個小傻瓜要來店裡的日子了,自己特意將巧克力味放在鎖鮮櫃裡,還沒拿出來賣呢。
說來也怪,那個小傻瓜每次都要考慮很久,可最後還是會選巧克力味,認識他這麼久,好像只有一次選擇了其他的味道。
或許是小朋友都喜歡巧克力味吧,所以她給小信靈留的也是巧克力味的。
“筱蓉,怎麼了,一臉惆悵的可不像你啊。”
鍾筱蓉瞄了她一眼,撇了撇嘴,
“噢,楊菀,你來了,上次給你的衣服怎麼樣?”
楊菀壓抑著激動的情緒,坐在鍾筱蓉對面,從包包裡翻出一張銀行卡放在桌面上。
“筱蓉,你猜猜裡面有多少錢?”
“什麼意思,你把我給你的衣服賣了?”
一直沒什麼情緒波動的鐘筱蓉聲音往上略微提了提,
“你好不容易回來一趟,那算是我給你的禮物哎!”
楊菀是鍾筱蓉在琺琅西留學的時候認識的,兩人在巴梨頂尖的服裝院校學習服裝設計,
畢業之後,鍾筱蓉回國創業,楊菀則留在了巴梨當服裝設計師,進入了一家很出名的服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