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5章 案件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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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莎所講的,恰如我的猜測。
那樣或許就能解釋,為何三年前雷巖礦區案件中,可能為邪教徒的神秘遊商短租的那間封閉小屋,假設因堆放收購來的獸屍而逐步散發至一定濃度的暗能量,那麼……同樣可能都有傷口的數十具被獵殺的野獸屍體,為何只“復生”了6只死靈,而不是全部?
“可能是因為,暗能量的轉化、散佈和流動仍是一個較緩慢的過程,而對於同樣‘死於非命’的野獸來說,‘體量’也許相對有限,不足以驅動這些大型動物屍體變異為死靈。”我試著解答自己的疑問:“如果集中數十隻獸屍,或許足以製造相對足夠濃度的暗能量,但再次流入屍體仍需時間,因為‘容器的缺口’……身體傷口,同時也是暗能量外溢的通道。或許,等到暗能量在屍體內沉積得差不多了,那些本作為‘引發劑’的血肉也已經腐爛殆盡。而剩下的骸骨基本就等同於破碎嚴重的‘容器’,再也無法凝聚足夠‘體量’的暗能量,驅動死屍‘復生’。”
“於是,就需要注入‘超高密’的暗能量,加速屍體變異?”戴莎接上我的話,跟著問:“可能是透過相對原始的‘手段’,比如尖銳的超高密黑能晶礦石或是後期的液化針劑,將其刺入屍體內?在屍體血肉尚未全部腐壞的情況下,讓足夠‘體量’,或者超量的暗能量迅速反應,並支撐變異後的死靈得以行動一段時間殺戮,以奪取受害者的生命能量?”
“對,也許就是如此。”我接著說:“只要一次性注入‘超高密’的暗能量,哪怕滿是傷口的屍體如同遍佈缺口的‘瑕疵容器’,即使暗能量會透過缺口持續流失,但只要餘量仍然充足,就足以驅動死靈行動。只是待得暗能量耗盡或散盡,那些怪物終將恢復成無法動彈的屍體。”
“好像有點明白了……確實有可能。”芙琳想了一會,說:“但是,相對後來那些可能進一步增密的液化超高密‘暗能量體’針劑,較原始的超高密黑能晶礦石天賦還是相對有限。那如果是在暗能量校對較高的封閉環境裡,將那些晶石刺入屍體之內,在活化其蘊含的暗能量同時,會不會也帶動那些可能瀰漫在空氣裡的暗能量一同注入‘容器’中?”
“這是完全有可能的。要不然,似乎就沒必要去模擬那種‘封閉環境’。所以,可能從黑暗世紀傳承下來的‘原始手段’,真是如那個裡克所說的,極不穩定也不人道……”我想了下,說:“在11世紀初的卡諾州,若按當時的檔案記載,當時的聖明邪教徒甚至綁架無辜的人並加以折磨,就連自己被抓捕後也故意激怒審訊人以‘享受’酷刑,詭異又邪惡!回過頭看,這會否就是在製造恐懼情緒……而那也將成為死者最後極強烈的負面情緒,使得死後靈魂破碎之時,還可能轉化更‘超量’的暗能量?!”
“於是,就束縛了那些無辜受害者的靈魂,使其無法升入天堂嗎……假如那就是所謂‘升維’的含義。真是不折不扣的恐怖邪教,殘害人命,居然還踐踏死者的靈魂,罪不可赦!”芙琳搖了搖頭,再次祈禱起來:“願聖主憐憫那些無辜死去的生命,請眷顧那些難以安生的靈魂……”
“是的,所以那時聖明邪教在北方遭到帝國的毀滅性鎮壓和打擊。本來那就是邪教異端,可能潛伏數百年後再度活躍後竟如此血腥殘忍……那種恐怖的行為,跟惡魔獻祭差不多。”我也搖了下頭,說:“就算卡諾州當時被帝國統治,但那片土地上的人們是無辜的。”
“直到現在,那也是兇殘的邪教。我們大概能梳理這三年來聖明邪教的作案手段變化。”戴莎開始總結:“三年前3月的雷巖礦區案件作為啟端,可能是他們大費周折的犯罪。也許那名遊商就是邪教掌握了秘密‘手段’的骨幹,透過復生野獸死靈來殺人,而不是親自動手,一方面可能借助時間差逃離現場,另一方面也能製造詭異痕跡,引發恐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