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章 細節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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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關係,相互欣賞對方的書法作品,從來沒有男女之情,我更不可能干涉她的結婚與否的問題。”
凌鋒轉了個話題:“您與蕭振偉、烏通這兩個人聯絡得很頻繁,是不是?”
魯成濟的面部肌肉抽搐了一下:“也不算頻繁吧,就一般。”
凌鋒將一迭子通話紀錄放在魯成濟面前:“魯主席,這樣藏著掖著就沒意思了吧?你每個週五、週六都與這兩人有聯絡,你的司機也告訴我們你4月12日晚上八點到達西山別院,十點左右出來。請問,那天你去做什麼了?”
魯成濟萬萬沒想到,刑偵大隊的手腳這麼快!竟然伸到了他司機那裡。
權衡半天,魯成濟不得不承認:“是,我偶爾會去西山別院休閒一下,那裡到底是我的老家,思鄉之情嘛。”
凌鋒的聲音漸漸變冷:“為什麼只待了兩個小時?”
魯成濟嘆了一口氣:“到了那裡之後感覺心臟不舒服,發現平時吃的降壓藥沒帶,所以就離開了。”
凌鋒道:“魯主席,烏通把什麼都說了,他指控你殺了沈奕彤,你怎麼說?”
魯成濟咬死不承認:“沒有的事。”
凌鋒繼續說:“西山別院的員工都能作證,你那天晚上見了沈奕彤!”
魯成濟眼見得躲不過,只得認了一點:“那個,我和沈奕彤的確是有點男女關係,不過……那只是作風問題,不至於殺人。”
凌鋒看出來魯成濟是隻老狐狸,但現在所有的證據的確只能指向兩點。
第一,魯成濟與沈奕彤是情人關係,4月12日晚上兩人見過面;
第二,蕭振偉晚上的確接到過魯成濟的電話,然後到了西山別院。
烏通一人的口供,並不能完全採信,畢竟當時只有三人在場,可能是烏通殺了沈奕彤,然後嫁禍魯成濟與蕭振偉。也可能是魯成濟離開後,烏通殺人、蕭振偉焚屍。
屍體沒有了,光烏通一個人承認罪行,證據鏈不完整。
而且,顧少歧帶回來的屍油圖譜只能證明那個雜物間的確焚燒過人體,但具體是不是沈奕彤?並沒有直接證據。
案件頓時陷入膠著期。
烏通、蕭振偉、魯成濟有重大殺人嫌疑,暫行刑事拘留。
如果沒有更多證據支援,即使結案上交檢察院,最終審判的結果恐怕很難如人意。
像魯成濟這樣的領導幹部,作風問題最多丟
() 了烏紗帽。他不承認殺人,屍體沒有、人證只有一個,隨時可以反口,最多隻是個死緩,關上幾年弄個保外就醫,照樣吃香喝辣。
至於蕭振偉,他目前承認的只是處理沈奕彤失蹤案不盡心,有維護親戚之舉。焚屍
滅跡?開什麼玩笑,屍體在哪裡他都不知道。僅憑烏通的口供,他只是有嫌疑,不足以死罪。
一條鮮活、美麗的生命就此離世,可害死她的人卻依舊無法以死謝罪。
夏木繁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
蕭振偉、烏通、魯成濟關進看守所,可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十四天。必須在這十四天內尋找到更多的證據支援,否則他們極有可能逃脫死罪。
夏木繁從辦公室出來,站在刑偵大隊的頂樓平臺,看著遠處城市高樓,心中鬱結難平。
為什麼呢?
明明她已經很努力,為什麼還是沒辦法將這些惡人處死?
事實就在眼前,偏偏證據鏈不完整。
夏木繁很想找個人說說話,可是和誰說呢?
組員個個垂頭喪氣。
領導嶽淵、凌鋒還有其他案子要忙。
母親那邊,一來案件未判,還需保密;二來和她說了,怕她心中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