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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財政局的人,上混得開。民不與官鬥,任何時候都適用。我要是搶了他的女人,我的事業也完了。
文宿只能背著他碰。
我當時就明確這個問題。
朋友又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臉上的幸福像一把刀戳在我心口,「兄弟,你不知道離婚的好處,我覺得我又回到了十八歲。」
剛剛喝了幾杯酒,慾火降下去,尿意又來。
「去個廁所。」我撇下朋友,匆匆去了洗手間。
出來的時候,就看到文宿修長的手指夾著煙靠在不遠處的窗邊。她低垂著眼,滿目愁容。我隔著煙霧看她,透著股朦朧的詩意。
她回望過來,晃了一下手裡的煙:「來一根?」
我朝她走過去,接過她手裡的煙,敲了一根出來,咬在嘴裡。
我摸了一下口袋,沒有打火機。
她笑著扔了一個給我,那是一個機械打火機,上面貼了一朵暗紅色的玫瑰,花瓣上滴著水滴,嬌艷欲滴。
大拇指擦過水滴,竟是用指甲油畫上去的。
見我盯著看,她吐了口煙後解釋:「這是我一個顧客幫我畫的,她的畫,我很喜歡。」
「我不太懂畫。」我點燃嘴角的煙,靠在窗戶另一邊,打火機合上後。
我竟然忘記那是她的打火機,順手收進自己口袋裡。
「我也不懂。」文宿倚在那裡,朝窗外撣了撣菸灰。
我們沉默了一根煙的時間。
我開口問她:「有煩心事?」
問話最能勾起談話。
文宿左手環著腰,右手夾著煙,斜倚在窗邊。她吐了口煙:「沈松太磨人,非要跟我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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