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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的無名指上發現了很淺的戒指痕跡,應該是沒帶多久留下的,而之前被忽視了。
於是刑偵隊立馬進行了調查,透過走訪取證也是證實,魏強在十多天前在一家金店購買了一枚戒指,價值也是說貴不貴,說便宜不便宜,一萬多的樣子。
有了這條線索之後,而現在需要做的就是,全城布控,看誰會去或者說已經將戒指進行銷贓,拿去一些二手金銀首飾回收店進行販賣了。
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發動不少警力,拿著魏強所買的戒指的照片進行大面積的金店走訪後發現,在市裡一家回收二手金銀首飾的金店發現了這枚原本戴在死者馮燕手上的戒指,而透過店裡的監控錄影也是獲取了有關男子的資訊。
而該男子,家住離案發現場不遠。
於是警方立即出動,前往男子家中進行逮捕,而男子也是親口承認,是他拿走了死者馮燕手上的戒指。
一時間,所有的證據都指向這名男子是本案的兇手,而理由就是謀財害命。
可是讓我感到有些疑惑的是,既然是圖財,那為什麼男子沒有拿走魏強身上的錢包。
而男子被捕後也是拒不認罪,一直強調他沒有殺人,他承認他是拿了戒指,但是沒有殺人,因為他發現他們的時候,人已經是死了。
男子交代,當晚他和朋友一起喝酒,喝得晚了,大家散夥的時候,已經快十二點了,錯過了公交,但是因為離家近,所以男子也是準備步行回家。
路過案發現場的時候,男子發現了兩名死者,他頓時嚇得魂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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