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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發言,大概是指兩個少尉被判死刑後所提出的&ldo;上訴申辯書&rdo;草案中的記述。其中只有&ldo;貴判決書雖說以出現為數眾多的白骨叢葬地點為證據,但在被告等未到之處亦出現兒千具白骨,以此不足以成為斷定被告的行為之某些證據&rdo;(鈴木明:《&ldo;南京大屠殺&rdo;的無稽之談》,第八十四頁)。所謂&ldo;原先就有墓地,出現人骨的現象是正常的,不能當作任何證據&rdo;等等,什麼地方也沒有寫呀。鈴木明從曾任第十六師團參謀長的中澤三夫少將那裡聽到的談話中有這樣一段話:&ldo;中國方面從南京附近收集屍骨,說是有多少多少具屍體。但是,在南京城外南面有無數墓地,因而以屍骨之數說日本人殺害了多少人等等,這是完全錯誤的&rdo;(前引書,第二三四頁)。山本肯定是將中澤三夫少將的話改換成中國辯護人的談話。他這樣剪裁資料,實在令人費解。
此外,山本在與會田教授的談話中還談到了另一件令人不可思議的事情。會田說;&ldo;即使胡作非為,能殺一萬個人嗎?這無論如何是不可想像的。&rdo;山本回答說;&ldo;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員帕爾也說這是絕對不可信的。同一個人於同一時刻在各處目擊屠殺情況,這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殺人,大概是為了要在十二日至十七日間強行穩定局面。&rdo;(《季刊:歷史與文學》,一九七四年春季號,第八十五頁)
應當認為,這裡所謂印度代表、審判員帕爾的&ldo;話&rdo;,是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作為少數意見而在該審判員的判決書中敘述的。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在該判決書裡怎麼也找不到所謂&ldo;同一個人於同一時刻&rdo;云云的記述。如果要尋找類似內容的記述,或許可以列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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