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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白面書生竟然還是位妙手空空的樑上君子,真是人不可貌相。
再看跟在他身後的大有,大有跟在大勝身後三步遠,動作和表情都有些拘緊。
樂樂急忙將梳子放好,迎了出去,將兩人迎進東屋,指指臉盆架上的清水盆,“來啦,天兒涼了吧,飯都做好了,洗手上炕吧。”
從兩人進屋,樂樂的眼睛就緊緊的盯著大有的臉,見他臉上沒有什麼明顯的異常,又往他的脖子、手上打量去,看得大有渾身毛毛的,離樂樂能有多遠有多遠,貼著邊兒進了東屋。
端飯的時候樂樂還不忘打量大有,“聽說你身上長包兒了?好了嗎?什麼感覺?”
阿信一早上已經把樂樂的推測跟大勝大有兄弟倆說了,聽說自己身上的包是吃蛤蜊吃出來,大有還有點吃驚,大勝也不相信,一個小小的蛤蜊能吃出大包來,他跟阿信吃得可不比這小子少,不也什麼事兒都沒有嗎?
大有憨憨的撓撓頭,不敢看樂樂的眼睛,還沒喝羊肉湯汗先淌了下來,對於樂樂的熱情有些招架不住,總有些不好意思,兩隻手連忙擺起來,“沒,沒事兒,就是有點癢,沒什麼大事兒。”
從樂樂端著托盤進屋,大勝的眼睛就落在那三大一小的碗上,眼睛裡不見了平時的和煦,放射出一道道的狼光,“嫂子不必管他,以後還是照嫂子的習慣來就好,不必為了這個小子特意為之。”說著“幫”樂樂端下一碗羊肉湯。
聽大勝這麼說,大有也急忙欠身,瞅了一眼阿信的臉,認真的點點頭,“是,不用管我,那個蛤蜊挺好吃的,大,大哥和信哥都愛吃,癢就癢吧。”
這兄弟倆兒,一個不把自己當外人,一個就太客氣,樂樂笑著點點頭,“行,我看情況來,要是再做蛤蜊,也給你別的準備吃。”坐到阿信身邊,伸手拿過一個香噴噴的餅,肉肉的小手一扭一扭,將烙的餅掰成小塊。
桌子上還有一盤餅,全都切成硬幣大小的菱形塊兒,樂樂開始將那餅都切成硬幣大小的塊兒,正切著碰上阿信自己在屋裡沒事兒,跑到廚房喝水,看到後點名要吃掰的,說什麼切得不入味,而且要現掰現泡現吃才地道,於是那盤切好的,就成了大勝和大有兄弟倆兒的主食。
樂樂算是看出來了,大勝就是一隻披著羊皮的狼,平時文質彬彬的,可是一碰上吃的就原形畢露。
呼嚕呼嚕一碗羊肉泡饃三口兩口就吃得乾乾淨淨,然後才溫和的說道,“那,那就謝謝嫂子了。”
對上這樣神奇的人,樂樂感覺自己嚴重適應不良,兩天來,每次都看得目瞪口呆,要不是阿信不著痕跡的輕捅她幾下,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回過神來。
大勝、大有兄弟倆走後,樂樂拿過三少爺給阿信準備的幾件衣服,在他身上比量一下袖子,就開始改動袖口。
這裡人的衣服大部分都是買布自己做,阿信的衣服也應該是樂樂做,如果他們按照規矩、步驟來的話,樂樂在訂親後結婚前就應該給阿信至少做兩套衣服。
正是因為他們倉促結婚,本該樂樂做的衣服三少爺直接命人從成衣鋪買了四套。
買來的衣服想要合身是很困難,特別是阿信的胳膊看起來就比普通人長,袖子自然就短了不少。
買的沒有賣的精,店家本著能省則省的精神,折進袖子裡的布料少的可憐,即便是全放開也不過夠用,袖子還是少一截,這可怎麼辦?
長袖改短袖,道袍改馬夾?
雖然這個時候民風開放,可也沒有男人穿著半截袖滿大街逛的,再接一段?樂樂愁哇,為難的看向阿信。
阿信手裡拿著一塊兒木頭,右手握著一柄小刀,在木頭上刻著什麼,紛飛的木屑中是一個隨意率性的男子坐在炕上。
34。 家裡來個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