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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介紹了一位年長的弟子,他叫莫頓,臉上有些青春痘的紅髮小夥,是彼得的助手,負責對八個學生的識字啟蒙。
博學者彼得是城邦著名的學者,他的助手其實就是某種意義上的入室弟子,日後有被彼得推薦成為城邦中低階公職的機會。
學生們的父母被莫頓送走,他們將在下午六點左右接學生們回家。
八個學生跟著莫頓來到後院,莫頓說道:「從今天開始,我負責教你們識字。請簡單介紹下自己,然後我們開始學習識字。」
在各種介紹完畢後,艾斯知道這八個人中竟然有三名貴族,其他人也都是公民的後代,只有他一人是自由民。
孩子們天然抱團,並不是刻意歧視,但是微妙的疏離感仍然存在。好在艾斯來並不是為了交朋友,而是利用有限的時間學習更多知識。
「所謂的文字,其實就是語言的發言。我們要學習文字,必須先學會三十二個通用字母和它們的音標……」
伴隨著莫頓的講解,艾斯明白了這個世界的文字其實就是字母文字,學習的首要就是記住字母及音標,還有相應的語法結構。
第三章 語法與語言
莫頓打算用三個月的時間,給他們打好語法基礎。
艾斯將這三十二個字母與音標抄寫到羊皮紙上,隨後在地上邊畫邊記憶,比起其他同齡孩子,艾斯明顯認真的多。
作為前世系統學習過英語的人,這類字母文字其實規律差不多,可以很快觸類旁通。
他在熟練記憶三十二個字母字形和音標後,向莫頓先生申請提前借閱學習語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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