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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品樣貌誇出了花。
原主嫁到老楊家後才知道,老楊家二兒子楊志高就是個潑才,好吃懶做不說,平時在村裡竟幹照貓逗狗調戲小媳婦大姑娘的事。
父親在世時,老楊家對她還算過得去,畢竟有個童生親家,老楊家也能跟著沾點光。
可沒幾年,原主生下楊三姐後,父親在書院突發心疾去世,原主的倚仗沒了,老楊家再不拿她當回事。
平時什麼髒活累活她都得幹不說,還時不時被婆母刁難,只因娶她時花的彩禮太多,什麼陪嫁都沒有。
兩年前,楊志高和本村小寡婦劉芳草搞在了一起,還搞大了肚子。
劉芳草原來的相公是個木匠,家裡有房有地有點餘錢,即便帶著個五歲的娃,老楊家人本著向錢看也是很滿意的。
再者原主已經三十多,半點嫁妝底子沒有,楊志高早就厭棄,便動了休妻念頭。
原主從小在潑辣強勢的後孃手裡討生活,養成了個唯唯諾諾膽小怕事的性子,唯獨硬氣了一會,就是爭取和離,讓四個孩子跟隨自己,不然就要鬧到官府去。
在這個時代裡,休妻和離有天壤之別,被休是要連累兒孫抬不起頭的,但要休妻也沒那麼容易,需得犯下七出之條。
原主出身於知識家庭,多少懂點律法,她孝順公婆友愛妯娌,為夫家生兒育女,不與外男私交,對丈夫一句妒話不敢有,身體健康無惡疾,從不與村裡婦人嚼口舌,更沒有小偷小摸鄰里一根針一根線。
想休妻,鬧到官府吃罪的只會是楊志高。
原主只有一個信念,她在後娘手裡被磋磨了十五年,不可能再讓自己的孩子也落到後孃手裡被磋磨。
劉芳草已經懷上了楊志高孩子,村子裡普通人家沒有納妾做小一說,劉芳草自然也不想給四個孩子當後孃。
不說別的,老大老二眼瞅著要說親,她又不是沒兒子,怎會願意拿自己的錢給前人的孩子坐享其成?
劉芳草成天和楊志高鬧,不讓原主帶著四個孩子走,就威脅一碗墮胎藥喝下去和楊志高一刀兩斷。
就這樣,楊志高財色燻心,答應了和離,把四個孩子給了原主。
原主和離之後,婆家不管,孃家回不去,實在沒有地方可容身,便帶著孩子們住進了山洞,過著食不果腹的日子。
“娘,你再喝點水墊墊肚子吧,喝飽就不餓了。”楊四郎拿著水瓢遞給餘采薇。
餘采薇無語凝噎,生無可戀,這個家目前能打牙祭的東西只有水!
神啊,毀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