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濤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案子平反後,胡氏與小姑脫去囚衣,交親屬領回。
徐鈞為了保住自己的烏紗帽,忍心害理,陷害兩個弱女子。案子大白後,他不自責請罪,卻擔心彈劾,就到處找關係替他找出路。學使彭詠莪寫信給張集馨,說徐鈞是他親戚,能容就容,不能容就讓他病退;山東巡撫陳慶偕也要求對他格外優容。上司沒有深究,結果徐鈞以病為名退休回家。
此案如果不是張集馨的認真負責,不是他把百姓當成一回事,如果不是委員李象昺的深入調查研究,徐鈞一定糾纏不已。張集馨深深感到:&ldo;州縣不可靠,臬司真不易為也。&rdo;
第二組
陳樹屏解紛
光緒十五年(1889),中丞張之洞調補湖廣總督,制軍譚繼洵升任湖北巡撫。二人地位相當,個性都很強,經常發生口角。
一天,在武昌黃鶴樓舉行公宴,相互敬酒。主賓都有幾分醉意。座中突然有人問到面前長江水面的寬度。譚說是五點三里,張說是七點三里。雙方爭得面紅脖子粗,誰也不肯服輸,一時又無人判斷誰是誰非。張突然想起江夏縣(武昌)縣令陳樹屏。張說他應該最瞭解。於是立刻派了一名軍士請他。
陳樹屏是名進士。聽到二人請他回答長江水面寬度的問題,便立即跟軍士走。他足一邁入屋,張、譚異口同聲地問。陳應聲道:&ldo;水漲時是七點三里,水退後只有五點三里。您二位說的都不假。&rdo;聽後,張、譚哈哈大笑,爭辯立刻停了下來。
片言解紛
康熙十年有個規定:軍隊將官因為發餉遲了,或扣發軍餉,或對士兵暴虐,引起士兵鼓譟,就要革職。頂頭上司及提鎮都要降兩級調走。另外,河營士兵喧譁,提督徇情不檢舉,或檢舉不實在,也要降兩級調動他處。如果頂頭上司唆使喧譁,就要革職審問。
道光三年的一天,南河中軍副將軍裘安邦(字古愚,嘉慶武進士)操練士兵,因為要求過嚴,士兵不服,喧譁起來,裘安邦認為士兵&ldo;鼓譟&rdo;,要求河督(河道總督)查辦,但河督不答應,雙方產生齟齬。
江督孫制府(疑為兩江總督孫玉廷。據《清史稿&iddot;疆臣年表》,嘉慶二十一年至道光四年孫玉廷擔任兩江總督。)知道了這事,決定讓雙方重歸於好。做到這點,必須讓裘安邦放棄要求。
孫制府在&ldo;鼓譟&rdo;二字上做文章。他問裘安邦:&ldo;當天演武場中只是人聲喧譁呢,還是又有擊鼓聲呢?&rdo;裘安邦說:&ldo;只有人聲,沒有擊鼓聲。&rdo;孫制府說:&ldo;鼓者,伐鼓淵淵;噪者,人聲噪雜。一定兼而有之,才叫鼓譟。你說的情況不叫鼓譟。&rdo;聽了這席話,裘安邦再也沒說什麼,與河督的糾紛馬上平息。
袁枚解紛
乾隆時期,文人袁枚(1716-1798)曾在溧水、江浦、江寧(今南京)擔任知縣。以他淵博的才學和快刀斬亂麻的方式解決了不少糾紛。下面是其中的三個。
一
有兩人爭方山溪洞外的一塊地。兩人打官司,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由於沒有契券,官司久久斷不下來。袁枚接手後,望著成堆的案卷說:&ldo;這與左丘明講的&l;宋鄭之間有隙地&r;差不多。(按,《左傳》哀公十二年,宋鄭兩國之間有幾處可墾而未墾之田,雙方展開了長期爭奪。)我認為你們把官司了結了吧。&rdo;說完把他們的狀子燒了,發給雙方田契,讓雙方開墾,雙方不再爭執。
二
一天,江寧一條戰船停在江邊,一個老兵蹲在舵樓拉屎。一條小船揚帆而過,老兵被撞,墜水而死。士兵跑出來,把小船的帆斬斷,繫住小船,把船伕打得死去活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