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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改革是財政改革。財政改革分三方面:賦稅改革、耗羨歸公制和清查錢糧。
雍正元年,雍正帝從直隸巡撫李維鈞之請,實行丁銀攤入田賦一併徵收的原則,改變過去按人丁、地畝雙重徵收標準,減輕了無地和少地的農民負擔。這一改革推廣到了全國。
《雍正行樂圖》之&ldo;農夫&rdo;清查錢糧起因是康熙末年財政嚴重虧空。康熙四十八年戶部存銀五千多萬兩,六十一年僅八百多萬兩,存銀下降這麼多,原因是虧空。經查,戶部虧空二百五十萬兩,江蘇從康熙五十一年到雍正元年虧空八百一十萬兩。雍正元年起到九年,雍正帝雷厲風行地進行了一場錢糧大清查。規定凡是虧空,三年補齊。他組織了一個得力的領導班子,由康熙十三子怡親王允祥總理事務,皇舅隆科多、大學士白潢、尚書朱軾會同辦理。清查虧空首先在中央進行。虧空的主要原因是官吏的貪汙中飽。《雍正行樂圖》之&ldo;蓑笠垂釣&rdo;雍正帝勒令貪欠官員賠償。康熙十子敦郡王允、內務府堂官李英貴家產被抄歸公。地方上的清查也普遍進行。清查不力的官員,則予以調查處理。江西巡撫裴律因清查不力而被審問,查出他本身就有貪汙,被參劾。對於貪官一律治罪。河道總督趙世顯、過去經常給康熙帝寫密摺的蘇州織造李煦等貪官都被抄了家。清查使財政好轉,一年後就有了贏餘,雍正末年存銀增至6000餘萬兩,同時懲治了一批貪官汙吏。
耗羨是一種附加稅。清初,官吏薪俸低,不足以養家餬口,辦公費不足,督撫索取節禮,而囊中羞澀拿不出錢。地方官吏便透過增加田賦來增加收入。這種收入就叫&ldo;耗羨&rdo;或&ldo;火耗&rdo;。這種任意加賦的做法,增加了農民的負擔,也助長官吏的腐化。康熙帝認可這種做法,於是耗羨問題沒能解決。雍正二年,山西巡撫諾岷請求將全省一年所得耗銀提解司庫,耗羨歸公,以20萬兩留補無著,其餘分給官員。六年七月,雍正帝令各省全面辦理養廉,一面又嚴辭禁止各種陋規。以後火耗一分為三:一份給地方官養廉,一份彌補地方虧空,一份留地方公用。這樣,既增加了財政收入,又有助於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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