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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號。
一間咖啡店內。
白巖和趙思琦在店內就“作詞作曲”事宜商量著細節。
趙思琦原本19號就想要來籤合同的,只白巖想著週末方便些就拖了一天。
合同內容是白巖參照上次與範小思的合同。基本上照抄的。
透過介紹得知,趙思琦今年26歲,獨立音樂人,西河省人。
“合同你看清楚了嗎?”白巖看她把字簽上,忍不住問道。
趙思琦:“清楚了,分成是各50%,我擁有創作主導權,音樂製作由我們共同商議後,再決定給製作方勞務報酬還是收益收分。”
製作這事,白巖還是偏向於分成,勞務報酬總覺得製作方不會用心。
“嗯,那你有看好的音樂製作公司嗎?”
“我想給‘雲聽音樂’製作,我和‘雲聽音樂’公司一直合作的都算愉快。”趙思琦沒有猶豫道。
白巖也不想麻煩。既然對方有相熟的公司,自己也沒什麼意見。
“那他們發行收益分成要求大概是多少?”
趙思琦:“編曲加製作大概40%左右。”
白巖點了點頭,還可以接受,常見的分成大概就是:歌手30%、作詞作曲30%、編曲與製作40%。
像白巖那個《學貓叫》是翻唱,完全不是一個概念。翻唱歌手要重新制作,並且又不是獨家翻唱,本來至少也應該拿50%的,但有“公開表演權後”一切都好說。所以“天聽音樂”業務部從中拿了10%。
“好的,那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兩人互握了握手,也許是合作談成緣故,二人倒也親近了幾分。
趙思琦還邀請白巖有空去青蘭市,也就是“雲聽音樂”的總部。
聽到趙思琦說帶他去參觀“雲聽公司”時,白巖對她的身份產生了好奇,你一個獨立音樂人,怎麼還能帶人去人家公司參觀呢?
看著白巖疑惑的眼神,解釋道:“我叔叔是“雲聽音樂”創作部的經理。”
哦~原來有後臺啊...“一定,一定,若有機會,一定討擾。”
......
親自送趙思琦登上了飛機後,已是下午了。
開啟手機,準備把《催眠》的徵集帖都刪了,在“雲聽音樂”看了看自己的詞條。
阿炎、獨立音樂人、代表作品《學貓叫》已在“天聽音樂”釋出。
看來他們這些“音樂平臺”都挺友好啊,在音樂人詞條上,居然願意介紹對方作品在友商那裡。
......
回到家中,看著手中的小玻璃瓶,白巖發起了呆。
這是他這今天的紅包收穫,c級紅包——c級願望水:喝下後對他人提出的要求,可直接增加20%成功機率。
比如我給十塊,讓人跑一百米,成功可能性是40%,但如果喝下這願望水後,直接是40%+20%,而不是40%+(40%*20%)。
可以說是相當逆天了!但也僅限於對聽得懂的人類有效果,對著天對著地或對著動物都是無效的。
相比於前兩天的30元和50元,顯得無比珍貴。
用不用呢?白巖無比糾結。先存著,以後有機會再用?還是先用先享受,沒準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呢。
焯!用了,留著生蛋啊?以後有更好的!
說幹就幹,拿起手機對艾琳諾發起了語音通話。
嘟——
“喂,你打語音有事嗎?”
“喂喂喂,聽得到嗎?我說話清晰嗎?”白巖十分謹慎地試驗。
“聽得到,也很清晰,你到底有什麼事?”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