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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了。
這本雜誌原本是哥哥訂的。因為投稿欄目非常充實,訂這本雜誌的目的大概就是為了投稿。&ldo;想寫點東西&rdo;是我們家這位文學士先生的野心之一。
不過,哥哥是一個幻想家而不是一個實踐家,只是一直在想啊想,就是不見他動筆,屬於那種懷揣著構思了幾十年的大作壽終正寢的型別。有一次,冷不丁地聽到哥哥咕噥了一句:&ldo;大器晚成的人,要是中途夭折了的話那就太可憐了……&rdo;看來還是有自知之明的。
啊,有了有了。那是我小時候看的雜誌,我想應該是大正末年。果然不出所料,大正十五年【校註:即1926年】六月號上,刊登著水谷勝的《美國通訊》。
文章在寫了美國婦女是多麼神氣之後這樣寫道:&ldo;總之,所有的事情都是這個樣子。即便結了婚,女人也會因為一點無聊的瑣事向法院狀告丈夫,提出離婚。一般情況下都是女方勝訴,而且離婚之後男方還必須負擔女方的生活費。這樣的荒唐事有好幾起。&rdo;
媽媽向法院狀告爸爸,這真是不可思議的事,所以印象特別深刻。離了婚還要照顧媽媽的生活,這在爸爸看來也許確實很&ldo;荒唐&rdo;,而在媽媽看來,如果不能讓爸爸負擔今後的生活費,就無法放心地去告狀。
美國和日本情況可不一樣。以前別姬小姐曾經說起過現代日本的判案情況‐‐丈夫沉迷於賭博,還把不好的病傳給了妻子,妻子受不了逃回了孃家。丈夫說這&ldo;太不像話&rdo;,把妻子告上了法庭。這種事情美國的婦女聽了不知作何感想?而她如果瞭解到日本法官還會責怪那個妻子&ldo;不守婦道,侮辱丈夫&rdo;,認為&ldo;從夫是理所當然的&rdo;‐‐又會怎麼想呢?
出生在哪個國度,其生存方式,特別是對於弱者來說,有著白晝與黑夜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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