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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稍稍輕鬆了點,又把陌生的房間鎖上,重新回到熱乎乎的浴盆裡。
可是,如果有人看到女鄰居家竟然亮起了燈,那該怎麼辦?她不是去度假了嗎!‐‐這一念頭忽然在我腦海里一閃而過,那麼這也會引起人們警覺的!而一旦他們有電話竊聽裝置,那麼從一個恰好這時在義大利度假的女人房間裡往外面打電話,這就更加會引起懷疑了。
哦,我的天哪!我的手提包裡還放著一副陌生眼鏡,尤其還有那把殺人兇器。我在浴缸裡無法平靜下來了。第二次出去,第二次擦乾身子,第二次穿上浴衣。那副眼鏡被包在一條毛巾裡,我對著廚房的桌子砸了幾次。碎片扔進了垃圾桶,我可以明天將垃圾倒掉。難道左輪手槍也同樣應該採取這種方式嗎?這自然就太不謹慎了,我得採取更加巧妙的方式將這把手槍脫手掉。
可是終於,我考慮到,我並沒有處在直接的危險之中。誰也不會將這件事和我本人聯絡起來,在拉滕堡,誰也不認識我。維託德不知道我是誰,僅僅見過我三次,其中兩次根本對我不感興趣,第三次見到我是在驚嚇之中。另外,他真的不可能回想起任何情形,我第二次開槍射擊時他還沒恢復知覺呢。
警察對這一切如何看待呢?此外,我有沒有犯下錯誤,是不是有什麼東西遺忘在他那兒了?不,我不抽菸,不會留下香菸菸蒂作為在犯罪現場的罪證,也沒丟失什麼口袋書之類的東西。可這時我猛然想起:我在潮濕的院子裡留下了腳印,最後甚至還有地毯上的腳印。為了能特別輕手輕腳地溜走,我才穿著體操鞋。平時我從不穿這雙鞋子,這雙鞋和那條鼠灰色的運動服一樣是我在療養時帶回來的。這些必須消除掉才是!我想道。我馬上拿起鞋子,將它放在那隻裝得半滿的紅十字會袋子裡。下個星期會有人把它取走。那把左輪手槍我放在了廢物間的一隻箱子裡,準備第二天尋找一個更好的藏匿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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