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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旅長在胡家磨蹭到了天黑。主人心裡緊張,殷勤地添茶倒水,陪客人說話。為了抬高身價,主人自我標榜說胡家五代以前是翰林,祖上做過乾隆朝的大學士呢。金首志聽得心不在焉,越品越覺得胡家姑娘像苗蘭,回眸一笑的時候,簡直是苗蘭重生,而且白皙的肌膚似乎更勝一籌。時間確實如河流,改變人於無聲無息之間,但是骨子裡的東西是沒法改變的。回望自己走過的路,金首志發覺全然改變了自己,從一個叛經離道的少年成熟為一個落寞的男人。想著與苗蘭的往事,他有些不能自持了,強忍住了淚水不讓流出來,為此不得不頻頻將頭扭向一邊。金首志有自己的想法,別管是幸福怎麼來的,就算是偷來的搶來的也要佔有它。喜歡就是喜歡,對自己不能強加什麼,更不能迴避什麼,既不阻擋也不遮掩。女人往往是一處轉折,他希望透過叫做秋月的女子來改寫人生。
胡秋月的父親是個小財主,見金首志一表人材,又聽說不是去做小的,便慨然應允。秋月的娘反對,說你別看他高頭大馬的,人俊是俊,可不是過日子的主兒。女人的想法頂個屁用,男人說話才是唾沫釘釘,秋月娘只有暗自垂淚。既然是明媒正娶,就得有聘禮嫁妝,定下了黃道吉日,四天之後,就把胡秋月嫁了。天底下的婚姻大事原本簡單,可人們老習慣於弄得過於複雜,而忘記了其實主題只有一個。在惴惴不安的戰爭氣氛中,在遠處不時響著槍炮聲的夜晚,金首志開始了他第三個蜜月。十八歲的新娘子,惟有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日子一下明亮起來,多彩得簡直要屏住了呼吸,她暈倒在漩渦裡。秋月目光躲躲閃閃,像兩隻欲飛又來的蜻蜓,滿臉羞澀的桃紅。在俯視裡,嘴唇的紅艷如欲放的玫瑰,他嗅到了迷離的氣息,低下頭去,在觸碰的瞬間,秋月發出了愉悅的呻吟,由順從變得主動,他感覺香綿的舌尖在歷數牙齒。這樣的夜晚,他忽地感覺自己是賊。正值壯年的金首志給了秋月亢奮,叫她欲死欲仙,這是突如其來的覺醒,不需要靈魂的覺醒,直接從肉體深處便得到了纏綿的回聲。金首志發現,用肌膚勝雪來形容秋月毫不為過,面板的質感好得難以想像,如瓷器一樣細膩,似絲綢一般光潤。金首志輕車駕熟,妻子興奮扭曲的面孔不斷鼓舞他。秋月沉沒在前所未有的享受之中,她彷彿一株小草,對頭頂上濃蔭不由自主地景仰,不由自主地屏氣寧聲,閉上眼睛,滿足感充溢了每一條神經每一個毛孔。金首志給了小女人一片雲,卻被她看成了整個天空。沉醉中,她對近在咫尺的戰亂渾然不覺,幸福感將婚姻以外的一切都沖淡了。而女人天生就是敏感的,這一日,胡秋月問夫君:&ldo;那個苗蘭是誰?&rdo;
第十四章(3)
金首志大駭,問:&ldo;你,你怎麼知道?&rdo;
&ldo;夢見的。&rdo;胡秋月故意這樣說,其實她夜裡聽見了男人的囈語。苗蘭像一片飄動的雲彩,像一抹輕靈的燭光,像一縷溫情的微風,似乎無處不在無時不在。胡秋月甚至想到,該叫她姐姐吧。但是關於苗蘭的話題不再提起,這成了夫妻共守的秘密,甚至是一種默契。金旅長是很有閒情逸緻的,時常帶著新婚妻子外出,信馬由韁地遛彎兒,任馬蹄敲打山路,任
海風如鼓。他們的笑聲,會驚飛一群輕靈的飛鳥,在葦蒲或樹木中驀然飛起。金首志時常感到自己就像上了年紀的人領著女兒走路,他用欣賞的目光看她在人少的地方蹦蹦跳跳,欣賞地看著她專心致志地踢路邊的石子,他老覺得走在身邊的是一個精靈。這個精靈和苗蘭不一樣,秋月畢竟不是苗蘭啊,他暗暗想。三十六歲的臉孔還不算蒼老,自始至終寫著溫和的笑意,並用安詳而成熟的微笑籠罩。羞澀中的秋月,頑皮的秋月,全身心地去接納他的目光,周身洋溢著溫暖的柔光。秋月和他之間的交流越來越多了,在外人看來,最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