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6章 縣衙審案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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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邑縣
潘小安隨著村民來到縣衙。
知縣陳嚮明,也是東夷府的老人。他因剿滅梁山有功,被留在費邑縣。
聽到有人詆譭小安大人,陳嚮明比誰都憤怒。
他由一個窮苦漢子,得到今天的位置,全是靠著潘小安的提拔。
陳嚮明來到公堂上。
“堂下老鄉們,你們因為什麼事情,來知縣衙門呢?”
陳嚮明照例問話。這是公堂上的程式,可不能馬虎。
百姓見官不跪,倒是在魯地,得到了很好的執行。
老村長拱手:“陳知縣,這小子是個壞人。他說小安大人壞話。”
陳知縣看向潘小安。他忍住心裡的憤怒。“你可有人證?要知道,安國律法,不能因言罪人。”
老村長指指後面的孩子。“他們都是人證。”
陳知縣詢問:“你們這些孩子,誰超過了十三歲?”
便有兩個大孩子,站了出來。
“安國律法規定,未滿十三歲,不能做證。你們兩個既然有十三歲,我先測測你們的智力。”
這也是安國律法的規定。只有智商正常的人,才能作證。
兩個大孩子,有些緊張。可他們還是認真聽著。
“說你吃湯圓時,用筷子方頭夾,還是用筷子圓頭夾?”
兩個大孩子異口同聲。“當然是圓頭。”
陳知縣捋捋鬍鬚。“那湯圓要是掉在沙裡,你們還吃嗎?”
“我娘不讓吃,但我爹讓吃。他說小的時候,他餓得都吃石頭,就別說沾了一點沙子嘍。”
另一個孩子則說:“我娘我爹都不讓吃。他們告訴我,小安大人說了,糧食要珍惜,也要注意衛生。”
陳知縣看向師爺。師爺頷首。
“你們兩個智商沒問題。可以作證。說說吧,這人說了小安大人什麼壞話?”
兩個大孩子就把剛才的事情,說了一遍。
陳知縣琢磨了一下。這句“他倒是會說”,怎麼看也不像詆譭。最多,算一點不尊敬。
可若是放了這個年輕人,以後百姓都不尊重小安大人,也不好。
但若是判了這個年輕人,又與安國律法違背。
小小的案件,讓陳知縣陷入兩難。
“他除了說過這句話,還做了啥?”
“他還揪了一朵麥穗。”
陳知縣聽到這裡,有了主意。他一拍驚堂木。
“眼看麥子就要成熟,你這年輕人竟敢破壞莊稼,盜取農人的麥子。你真…”
陳知縣不說話了。他把眼睛揉了揉,對這年輕人看了又看。
“你真…你小…”
陳知縣背後出了冷汗。他是認識潘小安的。
只是剛剛潘小安用摺扇擋面,他又忙著問問題,就沒有仔細看。
“老村長,你帶著村民還有這些孩子回去吧。咱們費邑縣百姓,純樸善良,外鄉人吃棵麥子,不打緊。”
老村長脾氣還挺犟。“陳知縣你說的對。咱們費邑縣百姓,熱情好客。
別說這外鄉人吃一棵麥子,就是吃十棵,吃一百棵也沒事。
但他不應該詆譭小安大人。這是我們萬萬不能接受的。請知縣大人對他懲處。”
“那你想怎麼罰他?”陳知縣硬著頭皮問。
老村長一下被問住。“這個,這個…怎麼也得給小安大人道歉吧?”
陳知縣看向潘小安。
他走下案桌。他把老村長拉到一邊。悄悄嘀咕幾句。
老村長脾氣一下子沒了。“陳知縣,那我該怎麼辦?我要去向小安大人請罪。”
“荒唐。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