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他已經到了! (第2/3頁)
不愛恰水果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現後,藉著它跟卡爾頓·德雷克接觸的契機,同時幹掉這兩個混蛋。
省時省力。
倒不是說不能提前對德雷克出手。
關鍵在於,如果暴亂遲遲不現身,將永遠是個隱患。
最好的辦法,還是等這兩個傢伙一同暴露。
那時,既一舉兩得,又永絕後患。
“話說回來,安東,我們的幫手什麼時候能到?”
艾迪好奇。
他還是忍不住想問。
“最近紐約的新聞可不太平,我看新聞說,生命基金會派人去對付號角日報了,怎麼樣,情況還好嗎?”
頓了頓,艾迪補充道:“我知道大陸酒店是個什麼地方,別忘了,我在紐約為環球日報工作過很長時間。我們的幫手,應該就是那個橫空出世,一晚上不到,就撂倒了大陸酒店所有殺手的蝙蝠俠吧?”
安妮和李維斯面面相覷。
對紐約和大陸酒店稍有些陌生的他倆,不太能抓得住艾迪的重點。
不過,關於“蝙蝠俠”的話題,他們卻能馬上意會。
因為蝙蝠俠現在是網路熱詞。
前天晚上,出現在紐約曼哈頓的蝙蝠俠照片,已在網上成為流行動圖,甚至有人將其變成表情包。
【想學騎摩托嗎?我教你啊!】
經過兩天時間的發酵,蝙蝠俠最帥的那幾張圖片,吸粉無數。
老美就喜歡酷酷的男孩兒。
如果蝙蝠俠都不夠酷,那這個世界就沒有酷的人了!
至於託尼·斯塔克,那不叫酷,那叫拽。
此外,加上網路上瘋傳的八卦,以及安東拍出來的遠超及格線的電影《俠影之謎》,很多人將布魯斯·韋恩當成一個真實的人。
他們甚至懷疑,安東就是蝙蝠俠,布魯斯·韋恩不過是他虛構出來,隱藏身份的物件。
理由有很多。
不可否認的是,蝙蝠俠這個概念,最先由安東提出來。
其次,託尼·斯塔克跟安東是“朋友”,當然這個朋友必須打雙引號。
無論如何,以託尼·斯塔克為原型,加工創造出電影裡富可敵國的韋恩集團和布魯斯·韋恩,這不正是現實中的斯塔克工業和託尼·斯塔克嗎?
有託尼·斯塔克的天才大腦,斯塔克工業的科技支援,搞出蝙蝠俠那套裝備不難吧?
最大不可能,大概是在所有人的認知當中,現實裡的託尼·斯塔克,絕無成為蝙蝠俠的可能。
蝙蝠俠和託尼·斯塔克完全不搭界,不光是兩個世界的人,甚至已是兩個概念的生物。
那麼,二選一,安東就是蝙蝠俠。
事實上,安東也見到了這個帖子,他真想在這條下面留言——你錯得離譜。
好了,言歸正傳。
網友們的猜測還有一個無法反駁的地方。
蝙蝠俠出手解決了生命基金會派來對付號角日報的殺手。
這難道還不能實錘嗎?
至於那些打死不願意承認安東就是蝙蝠俠的人,同樣有理有據,振振有詞。
安東的成長經歷被人扒了個明明白白。
無數人總結,蓋棺定論:一個幸運的會投胎的敗家子,成長過程中,沒有任何出彩的,拿得出手的簡歷——泡妞不算,砸錢誰都會。
但就是這樣的敗家子,卻突然在輟學後,拍出了一部出色的電影,開創了超級英雄,甚至定性了此類電影。
這些人普遍認為,蝙蝠俠是安東認識的人。
安東的成功,肯定是那個“布魯斯·韋恩”在背後指導。不然,一個敗家子怎麼會突然成為天才導演?
只要背後有人,豬都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