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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洋桃站在的熔岩上,全身閃爍著瑩白色的光芒,純白色的裙裾如夢似幻地飄蕩,美麗得像個誤入地獄的天使。我絕望地向她伸出手,她對著我笑,對著我說,「愛戎,我愛你……」
我慘叫一聲,攀在崖頂的指骨斷裂,心臟在胸腔跌成碎片,墜入了無盡的深淵——
一隻冰冷的手拉住了我。
那一刻我恢復了神智,眼底的瘋狂化為日光下即將消弭的薄霧。羅抱住了我,將我的思緒從熾焰烈獄裡拉了回來。我們的身體仿若兩具彼此相融的死魂靈。真是好笑,他緊緊摟著我,儘管身體冷得像塊冰,卻依然想要溫暖我。
作者有話要說:【彩蛋】
《特里斯坦的血玫瑰》結局:
(口述者:羅)
得到了浸泡過亡靈之血的紅玫瑰的王子,趕回了公主身邊。但不知為何,他這次只覺身心俱疲,即使看到公主美麗的容貌也提不起精神。出乎意料,血玫瑰也沒有喚醒公主的記憶。在公主與其他王子結婚的當晚,王子因空虛自殺了,他的鮮血浸濕了潔白的羊絨毯,淌成了玫瑰的形狀。
他的屍首終於被公主發現。公主見到地毯上那枚乾涸的玫瑰圖案,突然便憶起了和王子相愛的日子,抱著王子的屍體痛哭。但為時已晚,公主將王子下葬,還是和當前的丈夫生活在了一起。
王子死後,變成了遊蕩的孤魂,在大陸日夜漂泊。有一天,他正在陰影下小憩,忽然聽身後有人道,『我找到你了。』
他轉過身,曾經的亡靈在他身後凝視著他。但與「亡靈」的似人形態不同,這次對方也變成了和他一樣的魂體。亡靈說,『我愛你。』
王子默然半晌,說,『你怎麼成了這副模樣?』
亡靈道,『你給了我愛與生命,後將其取走,所以我也成為了亡魂,而不是亡靈。』
王子說,『那你的詛咒是怎麼回事?為何浸泡你鮮血的玫瑰沒有用,而她見到我的屍體卻記起了一切?』
亡靈嘆道,『並不是我故意要你死。荊棘公主的詛咒的確是將你遺忘,而解除詛咒的辦法也是給她看世界上最美麗純潔的紅玫瑰。』
王子不悅道,『愛情之血澆灌的玫瑰都不是世上最美麗純潔的?看來你對我的愛也不過如此。』
『不是。』亡靈注視著王子,道,『在我心裡,世界上最美麗純潔的玫瑰,永遠是你,王子殿下。』
從此,王子和亡靈作為兩個亡魂,幸福快樂地生活在一起。
end
【萊蒙:我必須揭露,這個故事的最後創作者用三四頁的筆墨描述了王子和亡靈是如何進行一場黏膩鹹濕的魂_交play,充分暴露了這是一本低俗色_情小說的本質。簡直不可理喻。
羅:……
萊蒙:別用那麼期待的眼神看著我,羅。】
(ps這個故事本砣瞎掰的,權當一樂)
第9章 leon ur
「萊蒙·索爾」是我過去的名字。我猜沒有多少人願意瞭解我的過去。就如乞乞柯夫說的那樣,會把人噁心得一個月吃不下飯。我過去的人生就像一坨被搗爛的屎,現在雖然也是一坨屎,但好歹是一坨帶血味的屎。在我殺了上千人之後,我也會唾棄我過去那副蠢樣子——然而我必須像確認破衣兜裡唯一一塊金幣那樣反覆地確認它,以便能夠確保我那股邪火不會被時間的細流撲滅。
慶幸的是,那火就一直在我的頭髮上燃燒。
我的童年充滿了七絃詩琴的柔緩音色,午後花園的玫瑰香,從唇邊吟出的詩句。哦,對了,還有我的宮廷教師們,以及我的哥哥愛戎·索爾。在我一歲時,五歲的愛戎抱著我,不小心把我丟入了橋下的湖水,聽其他女僕說我差一點就被淹死了,高燒持續了半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