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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警察。”
在附近超市採購了一堆床上用品,正準備鋪床疊被,門鈴卻響了,廖學斌開啟一看,是一個挺漂亮的女警,就是臉色有些嚴肅。
“廖學斌,誰啊?”習微和張穎從各自的房間出來,“咦,這不是田瓊姐嗎?”
廖學斌疑惑地問道:“請問有什麼事嗎?不會我們租的房子有問題吧?”
“不是,有一件案子,需要你跟我回去協助調查。”田瓊很嚴肅地說道。
“田警官你是不是搞錯了?”習微頓時不滿起來,在她心中再沒有比廖學斌更好的好人了,連帶著她對田瓊的印象立刻負面化,稱呼都換了。
廖學斌笑了笑,若是一個普通人,忽然被一個警察找上門來,說什麼協助調查,說不定還會擔驚受怕。但廖學斌和普通人最大的差別之處,不在於他問心無愧,而在於他是河伯。成為河伯都已經三個半月了,作為世間獨一無二的存在,廖學斌的心態早已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他沒有權勢,現在也談不上有錢,但在心態上,卻比有權有勢有錢的人更加超然。
“田警官是吧?”廖學斌一臉平靜,卻讓田瓊隱隱感受到一種壓力,“首先,你應當出示證件。其次,你就算想盤問我,也應當先交待我的權利。”
廖學斌不是警察,也很少看警匪劇,但老家清水村中,有一個鄉親是派出所的協警,曾經聽他說起過警察的一些辦案流程。當然,這只是原則上的流程,也不是所有警察都會遵守。
“這是我的警察證。”田瓊亮出了證件,又申明瞭廖學斌作為被盤問者的應有權利,公民在沒有犯罪嫌疑的情況下也有義務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工作,但帶回詢問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八小時。
“很好,那麼是現在就走嗎?”廖學斌笑了笑,又對著習微她們道:“沒事,我大概知道田警官是在問什麼,是好事不是壞事。”
看著廖學斌如此從容,田瓊倒是不想帶人去警局了,原則上對證人的盤問,應當是遵循證人的意願,更多的時候是在證人的工作單位或者家中,而不是帶回警局的。
田瓊取出筆錄紙和兩支筆,其中一支是錄音筆,才開始詢問道:“姓名?年齡?職業?昨晚,不,今天凌晨,你在哪裡?做什麼?”
果然是那件事啊,廖學斌逐步回答著:“我因為失眠,半夜起床來到翠湖公園散步,途中發現翠湖中似乎有人有船,而路邊停著他們的貨車。”
“我當時懷疑他們是偷魚的,便去貨車看看是否有已經偷捕的魚,以確定是否報警。誰知我一看,原來上面有各類珍稀野生動物上百隻,更有槍支若干,顯然這是一個走私犯罪團伙。於是我將貨車開走,繞到其他地方後,用公用電話亭報警。嗯,我不想用自己手機,是因為怕扯進麻煩事情中。”
“至於剩下的,警車過來了,你們有沒有抓住那群罪犯我就不清楚了。”
習微、張穎聽了,頓時氣憤起來,廖學斌這個好人報警抓壞人,警察想來沒抓到罪犯,卻來盤問廖學斌以獲得更多線索。盤問就盤問吧,一開始那麼嚴肅說要帶人走,嚇唬誰呢?
田瓊再三詢問那夥人的線索,廖學斌再三推說人在湖心,天黑看不清。如果供出錢大海,或許警察能逮住那個團伙,但他都把那三十五六萬拿走了,自然不希望那些人被逮到。何況在廖學斌的內心深處,既認同動物保護法,又不認同動物保護法。
田瓊卻沒有那麼容易釋疑,三更半夜睡不著出來溜達?你失眠溜達也就罷了,可為什麼帶著帽子,又屢屢避開幾個攝像頭,不留正面?一定是心中有鬼!
不過田瓊也是講究方法策略的,第一次盤問便算是結束,她還要做進一步的調查,以期突破。
警察盤問的事似乎只是一個小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