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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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件白禮服。我當然知道他不可能是那個白衣人;他沒有那份威嚴,就算這人真的剛航海回來,也不像去過什麼異國的樣子。再說今天除夕,在新英格蘭並不是穿白禮服的時節。我明白,這人的打扮之所以不合時宜,並不是故意標新立異。在新罕布什爾州這種所在,唯一的解釋就是,這傻瓜等所有黑禮服都被人租光了,才想到要上租衣店。也許他甚至不曉得這裡的正式穿著冬夏有別;這人若不是剛從高中派對出來的年輕土包子,就是剛離開一般派對(跟高中派對一樣,浪費時間和精力)的成年土包子。他不是我們熟知的白衣人,只是令我想起那人而已。
我發現他竟然躺在路燈下的雪堆裡睡著了。那時氣溫差不多接近冰點。
我終於感到除夕這天有點意義了,我之所以參與其中似乎是有理由的——超乎我那隱晦但實在的慾望。我抱起那人,把他帶到旅館大廳裡。他比小點塔克的行李輕得多了,雖然他不是青少年,而是成人——看起來比我父親還老些。我在他身上搜了搜,希望能確定他的身份,結果證實了我的猜測——白禮服的商標寫著:“本衣為切斯特男士租衣店所有”。這人看起來雖然挺體面——至少在得瑞看起來是這樣——身上卻沒有皮夾,倒有一把銀梳子。
也許桃樂絲·威爾斯趁黑把他洗劫一空,也許他們對罵就是為了這個。不,我轉念又想,桃樂絲不會留下梳子。
我念頭一動,把白衣人安頓在旅館大廳的沙發上應該是個不錯的玩笑——等到天亮,父親和母親一定會大吃一驚。我可以說:“昨晚這人來趕最後一支舞,可是來遲了。他在大廳等著見你們。”
我覺得這主意妙透了。但我喝了不少酒,想想還是先把弗蘭妮叫醒,讓她看看橫在沙發上睡得正香的白衣人再說。如果覺得這主意不好,弗蘭妮會直說,但我敢說她一定喜歡。
我整了整那人的黑領帶,把他的雙手合疊在胸口,然後扣好腰釦,把腰帶拉正,這樣就沒那麼邋遢了。美中不足的是他面板不夠黑,沒有煙匣——還少了停在亞布納海濱旅館外的白帆船。
我知道新罕布什爾旅館聽不到海浪聲,只有艾略特公園的積雪結凍、消融,然後又結凍;這裡也沒有海鷗的叫聲,只有狗——翻垃圾的野狗,到處都是。把白衣人安頓在沙發上之後,我才發覺旅館大廳有多簡陋——根本還像一所女校;等在前頭的是互相排擠、生怕(在男女關係上)被比下去的焦慮感、過早的婚姻,還有種種終將落空的期望。身穿白禮服,在新罕布什爾旅館裡幾乎算得上優雅的男人,彷彿就像另一個星球的生物。我忽然不想讓父親看到他了。
我跑進餐廳去喝水,桃樂絲·威爾斯在吧檯留下一個破杯子,朗達·蕾伊看不出性別的工作鞋在桌子下,她一定是把鞋子踢在那兒就不管了——為了跳舞,還有對小瓊斯展開行動。
如果我叫醒弗蘭妮,她也許會撞見小瓊斯和朗達在一起,那不是害她難過嗎?
我在樓梯口聽了聽,心裡又湧起一絲對小點塔克的興趣——想看看她的睡姿——但我一開啟對講機,聽到的卻是打呼聲(活像在泥裡打滾的豬)。預約登記簿上空空如也,直到夏天才會有那個“菲利綜藝班”上門來嚇人。服務檯小小的收銀櫃甚至沒上鎖——弗蘭克當班接電話時窮極無聊,還拿開瓶器在椅子扶手刻上他的名字。
06 弗洛伊德來信(17)
大年初一,在曲終人散、天光朦朧之際,我覺得還是別讓父親見到白衣人比較好。我可以找小瓊斯嚇走他,但要是打擾到小瓊斯和朗達·蕾伊的好事,我一定會窘死。
“嘿,起來!”我小聲對穿白禮服的男人說。
“混蛋!”他在睡夢中大叫,“啊,婊子!”
“小聲點!”我壓低嗓門厲聲說。
“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