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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劉曼夕搭順風車,跟我和金子義一起回市內的那天起,早上上班,我再也沒有坐過金子義的車,他早上都會比我早起。小保安送我上班,已經成為了我的一種專利。
我不知道金子義怎麼會突然變成這樣,表姐真的就有那麼大的魅力嗎,她可以讓所有她想得到的男人,都對她死心塌地。
我漫步在馬路上,深秋的寒風吹在臉上像刀子一般陣陣刺痛。一片焦黃色的樹葉終於挺不住狂風的拉扯,終究還是離開了樹枝,飄飄蕩蕩地被吹落在地上,被路過的行人踩的七零八碎。
再次見到莊慶揚,我的心緒絲毫沒有變化,那是完全不可能的,或許當初我是真的愛他。
當今社會,我們所接觸到的文化環境,都是在教會我們如何學會灑脫,女性如何學會經濟獨立和思想獨立,可是,真正的面對自己內心真正的情感,又何嘗不是一種勇氣。
我所處的生活環境,容不得我去做更多的思考,為了一口溫飽,我不得不帶著眼淚繼續往前奔跑。
我之所以要忍耐杜維拉對我所做的一切,是為了那一千萬和市中心的七十平小公寓。如果說這是金牧安以金子義來當藉口,間接的給我的一種補償的話,我的良心還是在不停的告訴我,這件事情裡一定也有杜維拉的預設。
在這一方面,我和金子義還是有些許的默契。
女人的心思真的是太好拿捏,沒辦法,女人天生就屬於感性的生物,要不然,莊慶揚不會在十年後,再次故伎重演。
如果金子義一直陪著我還好,沒有了他的陪伴,我的腦海中產生了一種可怕的想法,哪怕是莊慶揚那個渣男陪陪我,也是好的。
一個人內心的孤獨像是永遠也填不滿似的,一旦感受過陽光帶來的溫暖,就很難再回到寒冷的黑暗當中。
我二十九歲了,這二十九以來,在我初亦欣的心裡徹徹底底的愛過兩個男人,一個是莊慶揚,一個是金子義。我是真的愛上了金子義,也許從第一那個‘特殊任務’開始,我就愛上了他,我愛他勝於莊慶揚千倍萬倍。可是,為什麼我愛的男人,都喜歡劉曼夕。
好看的那男人也都是喜歡好看的喜人的,因為他們才是一個世界的人。
而我愛上的男人,很多女人如果有機會的話,也會瘋狂的愛上。對待愛情方面,我真的是太眼高於頂了。
不知不覺間已經走到了公司的樓下,看著忙忙碌碌走進辦公樓的年輕人,我想,目前,我唯一能把握住的就是手裡這來之不易的工作,感情這種世界也許,只配被有錢人談及吧!
整理好思緒,我也跟著人堆一起走進了辦公樓。
銷售這個工作就是這樣,尤其是電話銷售,這種工作幹長了,能潛移默化的抹除掉一個人身上的所有矯情。
有的女同事還在嘮嗑,有的在吃早點。我看了一眼牆上的掛鐘,已經七點半了。
我拍了拍手。
“都打起精神,該幹活了”
從我的手掌傳出響亮的拍打聲。這幾個月,我已經完全適應了銷售經理的這份工作,我享受著高額的底薪的同時,也承擔著史無前例的壓力。
“亦欣,亦欣”
誰在叫我,我循著聲音望去,居然是劉曼夕,她怎麼會來我們公司。
我走過去把門開啟。
“表姐,你怎麼過來了?你今天不用上班的嗎?”我一臉疑惑的問道,門口的保安怎麼會同意讓外人隨便進公司。
“我今天請假了,特意來看看子義和你。”
我怕讓銷售二部的同事們聽到,趕緊躲到門外把門關上,拉著表姐的手,來到了上一次和莊慶揚去過的那家咖啡館。
“服務員,來一杯檸檬水”我向服務員招了一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