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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池藻因懷孕辭職,聶軒景的合約到期也就沒有跟公司續約,而是自己開工作室,讓駱笛做了他的經紀人。
這近兩年裡,聶軒景談了好幾段戀愛,每當他和別人在一起,駱笛的笑容就少一點,他不可能不知道。
但他裝不知道,從不認真思考這件事。
因為一旦他知道了,一旦他思考了,這件事就必須有個結局。
要麼在一起,要麼讓駱笛離開。
如果是一開始知道,他肯定毫不猶豫趕人,但如今他已經習慣了身邊有這麼個人,他做不到讓他離開。
除非駱笛自己提出來。
但駱笛沒有提,他是自願留下來的,聶軒景這麼想。
既然駱笛不想離開,他也不想駱笛離開,那何必非得搞什麼「當斷則斷」?維持現狀不是很好嗎?
至於另一個選項……
聶軒景從沒想過。
「你這兩年戀愛一段接一段談,也沒見你多挑,稍微有點順眼點的,喜歡你就成,既然這樣,為什麼不給駱笛一個機會呢?我覺得這孩子挺好,又帥又乖,挺適合你的。」
某次,池藻也這麼說過。
他沒當回事,淡淡道: 「你想多了,駱笛對我沒有那種感情。」
「你就裝瞎吧。」池藻逗著懷裡軟軟的女兒,翻了個白眼, 「就他看你那眼神,比我女兒看我還亮晶晶。」
是這樣麼。
駱笛酒量向來很好,但這次或許是心情不好,又喝得實在太多,竟逐漸有了醉態。
「駱笛,醉了嗎?」聶軒景在他眼前晃了晃手, 「認不認得我是誰?」
「景哥……」駱笛一把抓住他的手,醉眼朦朧地嘟囔道, 「景哥,為什麼我好難受?我不該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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