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些有關緊要的介紹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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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如何合理的分配時間,從而成為一個高效率的都市人。不過,要說起無所事事,絕對是行家,我曾經試過對著魚缸發呆,用掉整整一上午的時間。
從來沒覺得把時間花在一些瑣事上,是件浪費生命的事情。就好比說,用一早晨時間看一本毫無營養的漫畫書,跟大黃玩捉迷藏,或者假裝暈倒,看看它的反應。當然,大部分時間,它是不會理我的,畢竟,作為一隻橘貓,它的本職工作就是:吃、睡、賣萌、還有,長胖。
山楓曾經問過我這麼一個問題:如果上天告訴你,你還有十天時間就要死去,你會用這十天時間來幹什麼?
我說我會繼續養花養草,逗貓,和親媽撒嬌耍賴,和學生鬥智鬥勇。畢竟再多的時間,人生都會有遺憾,又何必較真那一天兩天。
山楓有時會調侃說,我這樣早晚會被這個世界淘汰。我說,世界淘汰的永遠只會是那些沒有原則,不動腦子,還急於求成的人,而我,是個有原則,有腦子,知道自己要什麼的有志青年。
每每這時,山楓都會給我一個大大的白眼。
一萬個人心中,有一萬個哈姆雷特很正常,一萬個人心中有同一個人生規劃,那就有點毛骨悚然了。就像兒時老師們問起學生的理想,十個有八個想當科學家,而我就想當個賣羊肉串的,因為我特別喜歡吃,樓下襬攤賣羊肉串的大叔,人特別好,每次去都會多給我一串,並且,大叔的兒子長的特別帥,我好想嫁給他。
當然,以我當時的年紀,是完全不懂嫁人是個什麼意思的。
我把我的想法驕傲的說給我媽聽,很慶幸當時的她沒有立馬訓斥我一通,說我沒出息,只是,從那以後,每每到大叔攤子前都要把這事掛在嘴上說一遍。
因著我媽這種二十多年如一日,不停重複的做法,我和大叔的兒子,終於成為了——兄妹。
我媽和大叔領結婚證那天,我突然明白了她那小心思,作為女人,我真的是要舉雙手給她點個贊,並附送大紅花一枚。
說說我那平白無故多出來,本來要成為我丈夫,卻變成我哥的男人週一凡吧。此刻他正盤著腿坐在我身旁,專心致志的對著電視玩他的pS4。作為小區一帶,遠近聞名的高材生,也就是所謂的別人家的孩子,也許只有我才知道他的真實面目。
想當年,在我說出想嫁給他這句話的十天後,就發現了自己的愚蠢,他不但不帥,而且扣鼻屎往嘴裡塞的動作看起來,特別的噁心。
別人眼中,兩小無猜,感情很好的我們,其實是,小時候經常看對方不順眼就打一架,長大後,無時無刻不互相吐槽的組合。從另一個層面來說,這可能也算是感情好的一種表現吧。
比我長了一歲的週一凡,現在和朋友合夥開了家網路公司,因為之前積累了一定的客戶,技術又過硬,所以事業也算得上順風順水,作為一隻技術控,經濟適用男,書生氣的外表下,卻隱藏著一顆虎狼心,換女朋友的速度,比我買新衣服還要勤,從來都是來者不拒。
倒也不能說他花心,他對每一任女友都喜歡,只是不深刻,所以他覺得在感情方面,一點錯都沒有,姑娘也沒錯,只是緣分微妙,大家好聚好散。
在我看來,他這種表現,只能說明,他是現代社會標準的三不青年,所謂三不,就是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標準隱性渣男。
“呀,你怎麼又來了,這裡又不是你家,安歌,你快把你哥給我弄走,姑娘家的地盤,一天天的泡在這,要不要臉。”這位站在面前,叉著腰,穿著睡袍,臉上敷著面膜的彪悍女子,是我的室友許萌。
她長我兩歲,我們是從小穿一條裙子長大,看過對方所有醜態後,依然決定混在一起的閨蜜。作為混跡在大學校園裡,讓學生聞風喪膽的風雲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