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蹭蹭,也算參與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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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簡稱,交警!
嗯,沒錯!
現在的林正義就是個交警。
基於上輩子的死亡原因,林正義這輩子下定決心,當一名差佬,並從小到大都一直朝著這方向努力著。
而當他獲得了系統,發現系統的功能和他的志向完全吻合後,更是覺得自己如虎添翼,未來絕對能夠藉著這系統走上人生巔峰。
但現實很快給了他一巴掌。
他當了差佬之後,被分配到了西九龍交通部門的執行及管制組,也就是俗稱的交警!
當場,他就差點瘋了。
喵的,人家穿越後,當差佬的,不是進重案組就是反黑組,再次也是軍裝巡警,結果到了他這裡,交通執行及管制組?
當然,也不是說交通執行及管制組不好。
當差佬的無論哪個警種,總的來說都是保護群眾嘛!
可問題是,無論是什麼差佬,哪個組的,只要不是文職,都是能接觸到案子的,唯獨交通執行及管制組不行啊!
交通執行及管制組負責交通問題,其能接觸到的最大事情就是車禍了!
但車禍能是案子嗎?
除非故意撞人,或者肇事逃逸,否則百分百都不算案子。
並且,就算是撞人或者肇事逃逸,這事情基本也會移交到重案組或者刑事偵查科,根本不會讓交通執行及管制組來破案。
這一來,不等於廢了他的系統嘛?
不過,後來他轉念一想,交通執行及管制組就交通執行及管制組嘛,之後完全可以想辦法更換警種,去重案組,或者刑事調查科,反黑組之類的啊!
這才重新冷靜了下來!
但隨後,還沒有等林正義想辦法更換警種,他就發現了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的獲得系統經驗的辦法!
在一次差佬的重大抓捕行動之中,身為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的他,被安排負責在外圍管制交通。
本來,這也沒有什麼,算是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的普通行動吧!
但在抓捕行動成功後,他卻猛然發現,系統判定他也算參與了案子,給了他經驗。
雖然只是以最低階的評價給的經驗,可這一下也讓林正義發現了新大陸---原來,只要參與了,哪怕只是蹭蹭,也算參與案子啊!
從那時起,林正義就變了。
原本只是混日子,並尋求轉警種的他,開始積極了起來。
一旦有什麼案子需要封路的,他就自告奮勇的去參加,或者偶爾在辦公室內,聽說了其他組有什麼案子,無論是上班去管制交通,還是下班回家,就會特意從那邊路過,然後藉著同事的名字,上前搭把手,幫忙拉個阻隔帶什麼的。
這一來二去的,他不僅在西九龍的差佬內部出了名,讓所有差佬都覺得他是一個熱心腸,也還真蹭到了不少的案子。
漸漸的,林正義也發現了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的美妙之處。
其他人,其他組的差佬,無論是重案組,還是刑事調查科,一般來說一個時間點,只會負責一個案子,而一個案子一般要破案至少要三四天,更有甚者十天半個月,乃至於一兩個月都不一定破。
若是林正義真加入了這些組,雖然可以破案獲得經驗,可一旦遇到什麼難以破解的案子,就可能十天半個月,乃至於一兩個月拿不到經驗。
但在交通執行及管制組不一樣。
他可以四處蹭,就算案子破不了,跟他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的也沒有關係啊!
重案組的案子破不了,他去蹭刑事調查科的,刑事調查科的破不了,他去反黑組的,這麼多案子,這麼多組,不怕沒有案子。
而案子蹭多了,哪怕只能拿最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