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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之外,有鮫人,水居如魚,不廢織績,其眼泣,則能出珠。]
這段出自晉幹寶《搜神記》卷十二。
蘭元澈習字的時候讀過。
聽屋裡二人提起珠子,他便想到於仇隨手撿的那個荷包,還放在璟王府裡。
當時蘭元澈就懷疑,那麼多上好的東珠,定是屬於某隻愛哭的小人魚。
丟了荷包的她,說不定又大哭了一場。
只可惜那日他沒找到人。
而今日蘭元澈又沒將那個荷包帶在身上,不然的話,現在就能物歸原主了。
罷了罷了,這不是什麼要緊的事,等他回頭尋個恰當的時機,再還她也不遲。
“什麼珠子,我聽不懂!”鈴蘭壓低聲音,“表姐,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能被皇帝看上,那是幾輩子修來的福分。
宮外究竟有什麼好的,她還非走不可。
沈暮春早知道這事情難辦,只好裝出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真的不行嗎?”
難辦是難辦,不是不能辦。
如果鈴蘭不肯幫忙,她就得另尋他法了。
活人總不能讓尿憋死。
鈴蘭被那雙眼睛看得心發軟,咬咬牙道:“表姐,你還是趁早死了這條心吧。”
自己是貪財沒錯,可這事真的辦不到。
她鈴蘭就是個小小宮女,再普通不過了,不是什麼手眼通天的貴人。
多少珠子銀子,也抵不過命要緊。
若現在的小春非要出宮,鈴蘭只能攔著,是絕不可能再助她逃脫的。
這靜月軒是貴妃娘娘管著。
說不定,鈴蘭還可以去告小春的狀。
“表姐,你住在宮裡錦衣玉食,無憂無慮,究竟有哪一點比不上宮外?”
“之前你不就是想住這麼大的房子嗎……”鈴蘭坐在床邊,苦口婆心地勸。
結果沈暮春一句也沒聽進去,倒是那一句接一句的‘表姐’,點醒了她。
也許在初相識,自己就使用過催眠。
因為誰都沒意識到,反而最為深刻。
‘表姐’這個詞,深深地刻在鈴蘭的腦子裡,她根本不知道為什麼。
“表姐,在這件事上面,你真得聽我的,過了這個村,可就沒有這個店了!”
鈴蘭嘆了口氣,“活著不好嗎?”
為了不伺候皇帝而逃跑,等於自取滅亡。
“好吧,不幫就不幫。”沈暮春秒變沮喪。
求也求了,求人不如求己。
就算沒有人肯幫忙,她也是要出宮的。
“但是我一個人在這靜月軒裡養傷,屬實有些無聊,要不你過來陪我吧?”
沈暮春是能催眠的,只是不得要領。
等她熟練地掌握了這項技能,根本就不需要任何人幫忙,也不會連累誰。
現在,沈暮春只差一個試驗品。
而眼前的鈴蘭,就是最合適的人選。
她一定比那沒有靈魂的莊妃好使。
“真的嗎?”鈴蘭求之不得。
“我就知道表姐是個好人。”其實這件事,就算小春不說,她也是要問的。
一來呢,鈴蘭怕小春犯傻生事。
只有二人離得近了,鈴蘭才能時時規勸,免她闖禍,也免自己受其拖累。
二來,這種雞犬升天的機會,比什麼珠子銀子更加難得,誰會不要啊。
天上掉下大餡餅,鈴蘭只盼她步步高昇,再望她提攜自己,豈不美哉。
鈴蘭笑得像個大傻子。
“……”沈暮春當然看得出她的小心思。
挺好,這樣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