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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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要不是因為放不下樑守一,怕畢業了就跟他失去聯絡。她早回去了。她想隨便打點零工,主要精力用來複習考博,可她的父母不同意,好像在老家給她找了一份工作。她肯定不想去了,要回鄉就業,以後跟梁守一就沒希望了,梁守一當初就是不肯待在小地方才出來的。”
夏以南關心的是:“那她打算回去多久呢?”
“她說四五天,我覺得不可能。好不容易把她招回去了,她父母會輕易放她走?而且。我們猜,多半還給她安排了相親什麼的。你不知道,這幾天她家裡地催命電話已經變成了徹頭徹尾的騷擾,一天恨不得打十趟,後來我受不了了,勒令她回去擺平她父母。”
夏以南盯著她問:“勒令人家擺平父母。你自己怎麼不擺平?”
“我父母又沒強迫我什麼。”
意思是,她家父母不需要擺平。
夏以南睜大眼睛:“沒有嗎?這麼大的女孩了,居然還要求9點之前回家,不準帶男人回家,封建社會都沒這麼過分的。要是你將來結婚了,也不準帶老公回家?那婚姻關係怎麼維持?”
林妙反駁道:“沒說不準帶老公回家呀,我媽說的是。婚前不準隨便帶男人回家。”
夏以南開始發揮循循善誘的精神:“我也贊成你媽媽說的,婚前不準隨便帶男人回家,對女兒嚴加管教的媽媽是每個女婿都希望遇到地好媽媽。但我不是隨便的男人啊,我是你地男朋友,也就是你未來的老公!”
“這個……”。林妙疑惑地看著他:“怎麼我的頭越來越昏沉,你卻好像越來越清醒了,我們喝的是一樣的酒吧?”
夏以南的眼光躲閃了一下,但馬上就理直氣壯地說:“當然是一樣地酒了。你也不想想,我出來工作這麼久了,又是開廣告公司的。酒量早就煉出來了。要是這點紅酒都能把我醉倒。那我還混什麼?”
林妙還是滿腹狐疑:“我的酒量也不賴呀,有個大學的副院長。就因為這個要預訂我呢。”
夏以南卻擺明了不想再討論這個:“你別轉移話題,我問你,我是你的男朋友吧?
“我不知道,你問你自己。”
醉歸醉,關鍵時刻打太極拳是聰明人的本能反應。
夏以南咧開嘴笑了:“我說我就是。”
林妙不言語了,其實在心裡,她已經當夏以南是男友了,可是這人從未正正經經地向她示過愛,兩個人一直曖昧著,她也就只敢那麼想,沒敢宣之於口。
所有的女性雜誌以及報紙地婚戀版早就無數次告誡女孩子:別把男人的曖昧當愛情!
因為有很多男人就喜歡跟女人曖昧,跟不同的女人曖昧,跟很多女人曖昧,他享受這種曖昧的感覺,並不想更進一步。所以,有時候,曖昧什麼也不是,什麼也不能代表。
但現在,夏以南說他“是”,林妙於是在心裡預設:那就是了吧。
是不是,人年紀越大,越小心謹慎,越不敢開口示愛?初中生在暗戀物件書包裡塞情書的時候,雖然小心肝撲通亂跳,小臉兒羞得通紅,但情書上會毫不含糊地寫上:我喜歡你,我愛你。到成年後,反而沒那麼大方勇敢了。
夏以南繼續他地勸誘:“Ok,這個問題解決了,我是你的男朋友,你未來的老公。如果你連老公也不讓進屋的話,是不是太過份了?這是違反人倫道德的。”
“可是,未來是未來,現在還不是啊。”這是林妙昏沉的大腦裡殘存地一點理智所能想得到地唯一漏洞。
夏以南馬上把這個漏洞給補上了:“如果非要到穿著新郎禮服的那天才能進你地閨房,之前哪怕戀愛的過程是十年八年,你也把他拒之門外。尤其把喝醉了酒,不能開車,已經連家門方向都記不清的未來老公丟在外面任他自生自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