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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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謝呈尹是否言之,他都必須尊重謝呈尹的個人隱私,隨意把別人的照片發到網路上首先就是非常不禮貌的行為,謝呈尹又不是什麼通緝犯,而除了這個原因之外,紀如松發覺自己打心底不願讓謝呈尹的照片在網路上傳播、被不同人的瀏覽,他沒有仔細想過這是因為什麼原因,但總而言之,即便謝呈尹不是祝漠的原作者,紀如松也對“不同的人都能在網上瀏覽到謝呈尹的樣子”這件事抱有排斥的情緒。
正因為這些原因,即使對言之的身份再好奇,最為方便快捷的一個方法卻首先被紀如松否決、棄之不用了。
那麼筆跡鑑定可不可行?紀如鬆緊接著又來了一個思路,但讓他為難的是,分局裡沒有筆跡鑑定方面的專家,他們在案件中如果需要做這方面鑑定,一般都是打申請報告向市一級警局申請的,也只有在案件特別需要的時候,紀如松才會寫這份報告,個人的申請是不會被受理的,而如果找私人鑑定企業來鑑定,費用高昂不說,鑑定的結果卻不一定有局裡的那樣準確。
正為難間,他突然想到了自己認識的一個這方面的老專家,對方是市裡數一數二的筆跡鑑定行家,紀如松在一個案件的偵破中又曾經幫過這位專家的忙,該專家可說是欠紀如松一個很大的人情,對方一直想透過各種方式還紀如松這個人情,但他卻因為是自己工作的分內事,所以一直都沒有讓那位老專家如願。
現在遇上了言之的事,紀如松儘管覺得這違背了自己當初的初衷,但為了找到決定性的證據,他決定去麻煩老專家。
技術方面得到了保障,但是重要的筆跡該怎麼才能弄到?
謝呈尹本人的話,紀如松相信只要找一找謝呈尹的辦公桌,一定能找到一些有用的筆跡,紀如松記得後者有用筆記本或便箋紙記錄案例的習慣,就算找不到,即使找小謝幫忙寫些什麼,以他們的交情,謝呈尹也一定不會拒絕。
可紀如鬆手頭上卻沒有重要的言之的字,他沒有在那次籤售會上搞到言之的簽名,也沒有這樣的朋友……
對了!紀如松想起他曾經購買的一本限量珍藏版《警探祝漠》!由於紀如松是前十本預訂購買的顧客,因此書的前言處有言之本人親手書寫的一句話贈言!這本書被父親拿去收藏了,但紀如松可以向他暫時拿過來用一用!
確保了兩邊“證物”都能夠獲得,紀如松立即撥通了筆跡鑑定專家的電話,希望這次能夠透過科學的技術手段,得到決定性的證據!
結束通話電話,紀如松嘴角掛上了習慣性的微笑。
如果謝呈尹就是言之,一個星期內,他就能得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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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19節 縱火案 。。。
紀如松所在的分局區內,在三天之內連續發生了三起店鋪商業街起火的案件,起火的地方都是商業街上較為知名的餐飲店。
最先發生第一起的時候,因其線索較少、且只有一個餐飲店人員有輕微燙傷而已,發生火警的餐飲店現場又存在工作人員疏忽大意的情況,警方只當餐飲人員操作不當而發生的偶發火情,並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然而緊接著第二天、第三天在另兩家商場的飯店內,卻發生了與前一天幾乎相同的火災,起火原因仍是不明,時間段也分別分佈在中午、下午及晚用餐高峰等三個時段,看起來也像是偶發的事故,但卻不得不令人懷疑這三起火情的關聯,而這也著實給整個分局、尤其是紀如松的小隊來了一記當頭悶棍,因為第一起火警正是由紀如松和黃超兩人共同出警的!
起火點都在廚房附近,但並非廚房內,每一次火情都有人員被輕微燒傷,但被燒傷的程度卻並不嚴重。
三處不同的餐廳看起來絲毫沒有共同點,三家店的老闆也都各自來自不同的地方,並且互不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