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和林萱一起繼續破案 (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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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的會水村,那麼,兇手將被害人帶到路口,兩人下車之後,步行來到會水村,去了某個人家裡!
在家中住了一段時間之後,被害人才被殺害。
在家中將被害人殺害之後,再用藍色布裹起來,硬生生將屍體扛到路口,綁在摩托車後面,開到此地進行拋屍。
並且,被害人死亡時間是在三天前,而這段時間內又沒有摩托車出去過。
也就是說,摩托車肯定還留在山裡!
可專案組怎麼找也沒找到摩托車。
這摩托車會去了哪裡?
“林隊你說的不錯,第一現場一定是經常會有人出現的地方,極有可能就是某個村子,但我們現在要先想辦法把摩托車找出來再說!”葉默道。
“摩托車,最後可能被扔在什麼位置不容易發現?”林萱問道。
“是我的話,直接扔下懸崖。”葉默道。
“我們來的路上,左邊有一峽谷,下面是安水江!”林萱道。
“走,去看看!”葉默立即上車。
林萱坐在葉默後面,伸手摟著葉默,兩人駕駛摩托車,原路返回!
途經一處崖頭,左邊就是萬丈深淵,下面是一條穿過大山的湍急支流。
將摩托車從這裡扔下去的話,是最好的消除證據辦法。
葉默停下了摩托車,仔細檢查著周圍地面,果不其然,草地上有輪胎的痕跡。
兇手將摩托車駛向了懸崖邊。
並且,葉默還在懸崖邊的泥土裡,發現了幾個腳坑。
很明顯,這是穿了鞋套留下的坑印。
怪不得在案發地點周圍找不到兇手的腳印,現在謎底揭曉了。
兇手事先給自己的鞋子戴了鞋套!
這也再次證明,葉默分析的不錯,兇手有著超高的智商。
並且這是一起有計劃有預謀的兇殺案!
兇手懂得錯開監控的失效期,還懂得毀掉摩托車消滅證據!
但葉默始終覺得,有些東西,邏輯上它說不通!
既然兇手把屍體拋屍此處,那就意味著基本上不可能被人發現,他大可不必遮遮掩掩的,甚至直接開著摩托車出去都行。
可他為什麼要毀掉摩托車?
如果說屍體半年後,甚至一年後才被發現,別說查監控了,查什麼你都查不到!
這一點是讓葉默完全想不通的!
可現在,有個難題擺在葉默面前。
那就是,你明知道摩托車很可能就在懸崖下方的江裡,但你卻沒辦法進行打撈!
是的,完全沒有辦法下去打撈。
這位置位於山中間,兩側都是懸崖峭壁,摩托車這種鐵疙瘩扔下去,會立馬沉底,此處水深得有個二三十米,且水流特別湍急。
這種情況下,你怎麼打撈?
要說把屍體扔下去,這麼快的流速,絕對會被衝去下游。
但摩托車不一樣!
現在如果能有辦法打撈摩托車,就可以根據摩托車牌資訊,找到摩托車的主人。
這是最好的破案方法!
但萬一下面根本沒有摩托車呢?
這僅僅只是一個猜測,又沒有實質證據證明摩托車真的扔下去了!
……
而且就算是把摩托車打撈起來,你也未必能夠可以透過車牌號找到車主!
這年代套牌車無牌車很多!
除非到了無計可施的地步,否則暫時不會採取打撈方案。
林萱立馬拿出相機拍照記錄,並且將這一線索記錄到筆記本上來。
案子到了這裡,離奇的地方越來越多。
有太多的細節不符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