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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試試唄,那哥們隨風飄蕩的,不在乎前途,在乎前途還能玩樂隊?」
正事聊完兩個人開始八卦,程聲好多年沒再去酒吧看過演出,但知道禮拜六這時間能上去演的樂隊要麼實力拔群要麼有點人氣,電話那邊「嚯」了一聲:「感情你給我介紹這人還是人氣樂隊?禮拜六才能見著。」
「你來了就知道。」秦瀟在那邊嘿嘿兩聲:「他們樂隊鼓手是一姑娘,男孩愛看,主唱吉他是我要介紹給你的那哥們兒,盤靚條順一個帥哥,姑娘愛看,再加上歌好,這不就成了大家都愛看?」
秦瀟現在是搖滾圈活字典,聊起八卦來嘴皮子快得像報菜名,他在電話那頭跟程聲講起要介紹給他的人來:「你別看那哥們兒玩搖滾,還真挺潔身自好,從不睡果兒。有個果兒喜歡瘋了他,但一直勾不上,就先把他們樂隊貝斯手睡了,想藉機拉關係,沒想到那哥們兒屹然不動,那果兒後來又把一個臨時給他們擰合成器的睡了,還是勾不上。」
程聲「操」了一聲,認真評價道:「定力確實像個技術工作者。」
他最近情緒穩定,活得像普通人,八卦心被三言兩語莫名燃起來,有點好奇地問:「那哥們有家庭嗎?我合理關心一下未來員工的婚戀狀況,結了婚的可不行,心思都在老婆孩子身上哪有勁兒創業?」
「沒家庭,我還懷疑他是個處男。」秦瀟跟他嘀咕:「他在我這裡演好幾年了,身邊一直沒人,怎麼看都像身經百戰的,結果連送到懷裡的果兒都不睡,估計等著留給觀音菩薩呢。」
電話兩頭同時發出一震笑聲,笑夠了程聲先打住:「別講人家八卦了,遭報應。」
這通電話結束,程聲扣下電話,忽然想起自己還沒問秦瀟這人叫什麼名字。
禮拜六晚上,程聲在鏡子前換上件正式襯衫西褲,但轉念覺得自己這幅打扮去酒吧實在神經,又去衣櫃裡挑上t恤短褲換上。再站在鏡子前卻還是不滿意,因為這幅打扮實在像剛出校門的學生,怎麼也不像靠譜開公司的老闆。
最後程聲竟找了件格子衫短袖,好歹有個技術強人的樣子。
到酒吧門口時天已經全黑,程聲找了大半天也沒找對地方,最後還是一個也要去喝酒的姑娘領著他過去。
酒吧還沒開始營業,門口排起鬆垮的隊,有幾個濃妝艷抹的姑娘蹲在臺階上抽菸,衣領開在胸上面,指甲蓋塗成五顏六色捏著煙,嘴也幾乎全是大紅色。
程聲挨個打量一遍,後悔自己穿得像上班。
中間他給秦瀟打了通電話,秦瀟馬上從酒吧後門接他,兩個人順著消防通道走,秦瀟一面叮囑他:「你在後臺跟樂隊待一會兒,他們人都挺好,我要先去前面確認一遍今天店裡的酒水。」
後臺一團糟,幾乎全被樂器佔滿,音響電線滿地都是,有酒吧工作人員拿著話筒在舞臺上和樂隊開玩笑:「咱bli走出來的第一支電子搖滾樂隊afente準備。」
程聲找了個落腳點站著,聽著話筒劇震,以他十年前的搖滾儲備思考,這樂隊名聽著像重型,要麼流行朋克,這些在他觀念裡才是主流,沒想到現在電子樂竟然都玩上了週末主場。他的確和這裡脫節了,這些年一門心思鑽進學習工作裡,既不知道零七年的中國什麼樣,也不知道零七年的搖滾什麼樣。人總幹一件事要磨掉一層皮,可總不幹一件事又要生鏽,程聲覺得自己此刻就是枚鏽跡斑斑的螺絲刀,再想開工卻也卡不進正確的槽裡去。
忽然,有個姑娘操著大嗓門從背後喊他:「前面站著的那哥們兒,能幫我把鼓搬去臺上嗎?」姑娘站在頂燈下,伸手往酒吧前面的舞臺上指,看樣子把程聲錯認成工作人員,口頭竟高高在上提起要求來:「先把底鼓搬過去再搬其他鼓,別給我磕碰了,小心點啊!」
程聲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