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頓了一下問道:“那你知道到底是哪家產品請我代言的?不要什麼傑士邦、月月舒,那我可不幹……除非加錢。”
李青哈哈大笑,“你放心,不是那些,是黑牛功能飲料。”
“噢,那還行!”陳牧點點頭,“那廣告費呢?”
李青:“具體的需要過去面談。現在你有時間嗎?”
“有啊!必須有。”
“走~”
兩個人立刻趕去北城區c1073競技場。
半路上李青就打電話通知了楊經理,所以他們到的時候,那個什麼黑牛功能飲料的負責人也到了。
雙方立刻開始談代言合同。
讓陳牧無語的是,這個世界的廣告商,比前世要奸的多。
代言費竟然不是固定多少錢,而是根據比賽時長來決定的。
比如:他穿著印有黑牛功能飲料的t恤衫比賽,如果一個回合把對手打死,或者被對手打死……那麼廣告費只有10萬塊。
如果他堅持兩個回合,廣告費能達到20萬塊。
三個回合,30萬。
以此類推……
另外,觀眾的多少也會影響到廣告費的上限。
三千人的觀眾和三萬觀眾,甚至三十萬觀眾,代言費肯定不能同日而語。
總之歸根結底,真實人氣+廣告曝光時間,決定著廣告費的多少。
“蚊子腿”再小也是肉,送上門的錢,陳牧自然不可能放過。
確定沒問題後,他在合同上籤了字!
簽字的同時,腦海裡也在考慮了,怎麼樣才能堅持的時間長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