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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他一邊笑一邊朝教室裡叫道,「高凌,又有那麼多小女生給你寫情書了!」
高凌無疑是個大眾情人。
高凌慢吞吞地從教室裡走出來,接過信。
「真無聊。」他嘀咕了一句,看也不看便把信全部丟進旁邊的廢紙簍裡。
什麼!我氣得直想衝過去給他一記耳光。
這種男人怎麼一點不懂得欣賞女孩子,一點不懂得憐香惜玉!情書這東西,即使只有短短几個字,寫起來可比千字文還辛苦。尤其是一些心靈敏感纖細的女孩,更是逐字逐句地考慮。言得過輕,不夠誠意;言得過重,又顯輕浮;須措辭得體不差累黍。「寫」不過只完成了一個步驟,更關鍵一步還看經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反覆斟酌之後是否有膽量把它送出去。我說這些寫情書的女孩,就是鍾無鹽投胎也算勇氣可佳值得稱讚。高凌這傢伙以為自己帥死了,草菅情書糟蹋女孩子的心血。這傢伙應該拖出去五馬分屍天誅地滅!
「怎麼白辛苦了?」顧宇銘不知何時來到我身後。
這小子竟敢取笑我!
「神經病。」我推開他就走。
氣死我了,連這小子也取笑我,真是豈有此理。哼,我怎麼能被這小子看扁?我要是不追到高凌,我誓不為人。高凌不看那些情書也好,想必我的信也沒本事脫穎而出,省得我情敵眼裡出東施。我可不想做赤木晴子苦苦暗戀流川楓把自己搞得花痴一樣,到頭來人家認都不認得她是誰。相比之下,單戀就高階多了。「單戀」和「暗戀」是大有區別的。暗戀是最最無趣最最純粹的單相思。比如你無法自拔地愛上一個人,你的情緒隨著他一顰一笑而起伏。你總是躲在角落裡默默注視他,你為他不經意的回眸開心老半天,為他的不屑一顧黯然傷神。你一團亂麻自作多情地以為他也像你關注他一樣地關注著你。因為暗戀中的女人容易被眼睛所欺騙,明明是很平常的一瞥到你眼裡就變得含情脈脈用意曖昧。而事實上,他風平浪靜當你是空氣根本無視於你存在。單戀嘛至少可以時時刻刻提醒他有這樣一個痴情女子一無返顧地等他迴心轉意,又可讓你落個專情執著的好名聲。我之所以欣賞趙敏就因為她在張無忌手背上咬了一口。
聽說高凌喜歡在晚自修前獨自練籃球。
傍晚我候在球場外。透過一根根電線桿似的鐵柵欄,我看到夕陽中的高凌。高凌身穿白t恤和有紅線條的黑色運動短褲。餘暉把他的臉打照得有稜有角。高凌練 球很認真,不忽略基本功。他每一次運球,每一次投籃,甚至每一次跳躍都深深吸引著我。高凌很帥。
「砰」的一聲,籃球飛過來撞在我面前的鐵柵上,嚇了我一大跳。
高凌是故意這麼做的。
他靠著籃球架一手插腰一手伸出食指,勾了勾,說:「過來。」
我聽話地繞開鐵柵走到他跟前。
高凌審視了我一遍,說:「你是上次撞我的那個女孩?」
我受寵若驚,他居然還記得我!
「你記得我?」我詫異地問。
「嗯嗯,印象深刻,」他笑笑,「你挺好玩的。」
這算批評還算表揚?把我當笑料?
「你──找我?」
籃球彈回來,滾到他腳邊。
「嗯。」我點點頭。
他彎腰撿球,「有事?」
「有事。」
「什麼事?」他把球頂在手指上轉。
「告訴你我喜歡你。」
「what(什麼)?」球從他的指尖滑落。
我走近他,大聲說:「我喜歡你──」
高凌斜著眼看我,說:「你,」球又在指上轉起來,「會打籃球麼?」
嗟,不過學了些三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