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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歲的男孩對鞋大多都沒什麼抵抗力,但林南朝還是說:「媽,你拿去退了吧,買點護膚品什麼的。」
「退不了,你不是很想要這個款式的嗎?」
「我有獎金,可以自己買,不需要拿你的辛苦費。」
「哎呦,我們小朝,才這麼大,就知道獨立啦?你慢點長大吧,慢點好。」
林南朝想說我只是心疼你,沒想著長大離開你們啊,但十幾歲的少年估計是最不會表達愛的年齡,無論是親情、愛情還是友情,青春期的叛逆讓訴說變得彆扭和膽小。
他們家的家庭情況不算很差,但絕對說不上好,大概從林南朝開始參加比賽,收入看上去才比較可觀。按照以前,一雙鞋,大概是喻靈兩個月的工資,一天需要在鞋幫廠踩十二個小時的機器。
儘管喻靈不會虧待他的吃穿,但林南朝不會主動伸手要,在小學四年級之前,他並沒有現在開朗、自傲,總是一副「我不需要這麼貴的」「我用不著這麼好」「我用習慣了便宜貨」的懂事。
這種懂事最讓喻靈難過,以至於成了一個母親的心結。
那一年,喻靈許的生日願望,是希望林南朝,能怡然地接受所有愛,再收禮物的時候,不用再說「我不需要」。
又或者是其他任何事,都能說「好」,不用因為懂事而帶著負擔地說謝謝、麻煩你了的「好」。
只是林南朝做不到來者不拒。張姨給他東西還是下意識想拒絕,上學的時候喜歡他的人偶爾送點禮物,林南朝也會千方百計還回去。當然不是覺得自己不配,只是做人的基本禮貌,不過不排除小時候的習慣已經改不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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