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千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二又道,“新來的縣令發了告示,不管是買菜還是賣菜,都必須去城西的市場。要是被抓到私下裡買賣,你的東西不但要被收掉,還要挨一頓板子,我們酒樓也要被罰50兩銀子呢!”
買個菜就要被罰50兩,姜思寧心裡直呼好傢伙。
這縣太爺還真他孃的是個人才,摟錢的姿勢簡直360度無死角。
不過縣太爺有張良計,她姜思寧自有過牆梯。
從酒樓出來,她決定去鎮上的大戶人家推銷,她不信縣太爺的衙役能管那麼寬!
結果剛到一個轉角,就看見一家店鋪門口擺著一張桌子,四周圍了很多人,正在七嘴八舌地議論著什麼。
上前一看,竟然是一家即將開張的酒樓,在懸賞徵求酒樓的招牌。
此時桌子後面,有好幾個名字被掛了起來,等待東家最後的抉擇,只要被選中,就能得到10兩白銀的賞金。
沒有被選中的,也能得到1兩銀子的酬謝。
一個普通的人家,一年的花銷也就三五兩銀子,所以10兩銀子不算是個小數目了。
姜思寧覺得,這筆意外之財,她拿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