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人不找事事找人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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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馮叔掏出槍,筆劃著什麼。
對喲,哥們是巡警,是警察啊,是暴力機關的一份子,是新人,要表現一下,這個時候不上,什麼時候上?
可是……腿不太聽話啊,它一直在抖,哥真的不是怕,你們要相信哥……
快艇真不是普通的快,轉眼間就衝了過來,最多幾十米的距離,杜千可以清晰的看到快艇上的人。一共四個,一個駕駛快艇,一個正回頭和後面的快艇對射,沒有槍聲,明顯是沒裝共鳴管,這種槍,不是私槍,就是軍槍。
快艇上還有兩個人,一個胖子,抱著一個碩大的金屬箱,另一個壯漢,臉色平靜,雙手空空,沒有武器。
也不知道哪兒來的勇氣,手不顫了,腿不抖了,沒槍老子怕毛啊,有槍的傢伙背對著自己,這種好事兒上哪找去。在學校的時候,杜千可是神槍手,五十米距離,槍槍上靶。
目測現在的距離,最多三十米,彈彈咬肉,這點自信,杜千還是有的,先幹掉拿槍的,另外三個就好對付了,手裡有槍,背後有大叔,哥怕啥?
這句軍隊裡的名言,不自覺的在腦海裡閃過,戰爭孤兒可能不是軍人,可軍人的某些東西,早已經融入骨子裡,成為身體和思想的一部分,永遠都無法分割。
熱血青年第一戰,還猶豫什麼,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