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厲村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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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見族長過來,呼啦一下散開了。
林鄂瞥了方元一眼,緩步走到姜羽身前:“你是哪個部落的?”
姜羽從豬背上跳下來,憨笑著指向西邊的森林:“那邊!”
“鬼玉林?”
林鄂面露震驚之色。隨即又恢復正常:“難怪有這麼大的野豬了。兩年前,也有一個男人從鬼玉林出來。和你的打扮很像。”
邊說邊觀察姜羽的神態。
他和方元那種愣頭青不同。
心思縝密得多。
姜羽聞言大喜:“那肯定是我阿爹!他去哪了?”
林鄂微微搖頭:“沿著白羆山向南去了。可能去了霧山部落,也可能進了妖族的領地。”
“太好了,我這就去找他。”
姜羽轉身就想離開。
可隨即又看向林鄂:“我阿爹吃了你們的羊?這頭豬就賠給你們吧。還有,方元說過教我巫術的。”
林鄂盯著姜羽看了半晌,突然放聲大笑起來:“厲村教不了你巫術。必須到部落舉行覺醒儀式。你年紀輕輕,去妖族歷練還為時過早。不如和元兒去一趟部落吧。”
姜羽不滿地看向方元。
方元自覺理虧,小聲辯解道:“我當時就是想帶你去部落的。”
林鄂伸出粗糙的大手,拍在姜羽肩上:“元兒的巫術是在部落學的。如果你願意,我可以保舉你一起去學習。”
方鳶掐著腰,對林鄂怒目而視:“你不是要給元兒安排親事嗎?怎麼又變卦了?”
林鄂把野豬算成方元的試煉成績。笑吟吟地看著他:“元兒,你已經完成成人試煉。可以自己拿主意了。你是想成親還是加入族狩?”
方元把胸口捶得咚咚作響:“當然是族狩!我要學習更多的本領,成為阿爹這樣的男人。”
其實林鄂多此一問。
方元的巫術資質極高。讓他自己選擇,肯定是參加族狩。
在母系社會,男人一旦成親,基本上就等於認命了。
而且女性的地位很高。
只要養得起,娶三四個男人也很正常。
像方鳶這種有地位又沒有“納妾”的女人,少之又少。
從族狩走出來的男人就不一樣了。
不但可以自己選擇老婆。還有獨享老婆的權利。
林鄂擔心大兒子打獵回來,會再度發生手足相殘的事情。
剛好找個藉口把方元支出去。
方鳶自然捨不得兒子離開。可她也知道族長之爭的殘酷:“那……在家裡多住幾天吧。”
“好!”
方元心裡不捨。
可雛鷹總有離巢的一天。
當天晚上,村裡點起篝火,慶祝方元試煉歸來。
野豬迎來了它此生最輝煌的時刻。
除了熏製過冬的精肉,每戶村民都能分到不少。
全村都瀰漫著烤肉的香氣。
姜羽在方元的建議下,用熊皮換取了衣服和鞋。
想在人類社會行走,野人打扮可不行。
姜羽有些牴觸衣服。
行動不便,而且也不太結實。
可他必須學著入鄉隨俗。
當他換好衣服,腳步笨拙地走出茅屋時,所有人都是眼前一亮。
身軀凜凜,威武雄壯。
長髮如瀑,面帶陽剛。
劍眉入鬢,目若秋霜。
只是站著不動,就將拂面春風和炎炎烈日兩種氣質完美地融於一身。
方元朝他連連招手:“好兄弟,快過來。”
姜羽微微點頭。
結果剛抬腳就把自己絆了個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