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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早晨,林大爺起得比平時略微早了些,提著鳥籠出了家門,前往環城公園。因為他每天都要到望湖亭附近遛鳥,與其他幾個遛鳥的老頭們聊聊天,這已成為他生活中的最大樂趣。由於今天他出門較早,所以當他進入環城公園時,周圍尚不見一個人影。他獨自提著鳥籠,慢悠悠地往望湖亭的方向走去。就在他即將到達望湖亭時,突然發現前方的林間小道上依稀躺著一個什麼東西,他立即警覺起來。再仔細看看,那兒躺著的似乎是一個人。或許是一個醉鬼吧?於是他小心翼翼地走近了一些,發現其周圍地面上居然有大片的血泊,那人面色蒼白,一點兒血色也沒有,似乎是死了,而且其胸部還插著一把刀!林大爺猛然意識到:這兒發生了命案!不可耽擱,必須立刻報警!
警方立即趕到了現場。死者仰面躺在環城公園的鵝卵石小徑上,胸口左側插著一把彈簧刀,刀刃部分已經全部插入死者體內,只剩下刀柄留在上面,周圍的地面上分佈著大片血泊,血泊形狀呈自由流淌狀,主要分佈在死者左側較低的地面上,但那血已經完全凝固了。
屍體解剖的結果表明,死者體內未發現任何毒物成分,插在胸口的彈簧刀正中死者心臟左心室,而死者身體其他部位僅存在部分淤血痕跡。這就說明,死者的死因為該彈簧刀插入心臟左心室所致。法醫們對該創傷微細結構進行了詳細檢查,他們注意到一個現象,死者胸部表皮及肌肉層的創口雖然非常整齊,理應是一刀所至,但體內各層組織以及心臟的創面卻比較混亂,看上去有些兒血肉模糊,因此,法醫估計,該彈簧刀刺入死者體內後,可能被用力絞動了一下。既然死者的胳膊及腰部出現多處淤血痕跡,說明死者在死前曾與某人發生打鬥,但那些淤血痕跡皆非致命。
對死者周圍血泊分佈狀況的研究表明,環城公園望湖亭附近為殺人第一現場。警方發現死者時,死者角膜已出現若干白色小點,且部分小點已經擴大,整個角膜呈輕度混濁,但仍可透視瞳孔。死者身體已出現屍僵,並已經擴充套件至全身。將屍體反轉過來之後,發現死者背部已出現大片融合性屍斑,該屍斑在指壓時並未消退。根據以上各點,再結合肛門溫度,初步判斷死者的死亡時間為9個小時前,也就是10月16日晚上9點30分至10點30分之間,該時間與司徒雲芳所供述的時間完全一致。
在死者的胃內容物中發現有尚未消化的某些食物,如魷魚絲、豬耳朵之類,並發現不少螺螄肉殘餘,因為這幾種食物較難消化,而其他食物皆已消化成乳糜狀,從而無法進行分辨。根據各種食物的消化程度,可初步判斷死者最後一次進食時間應該在死前一個半小時左右,也就是10月16日晚上8點至9點。
死者血液中及胃內容物中均發現較高濃度的酒精成分,說明死者在死前曾飲用過不少高度白酒。根據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以及飲酒至死亡時間之間的時間間隔,初步判斷死者在晚餐時曾飲用了至少半斤以上的高度白酒。
死者右手中仍持有一把長長的三角刀,該刀總長28厘米,其中刀刃長16厘米,刀柄長12厘米。在刀刃的根部及刀柄上,分佈著極少量類似機油的液狀物。看樣子,似乎是一把不曾使用過的新刀。
在死者胸部插著的那把致命的彈簧刀刀柄上,發現了一部分掌紋和幾枚指紋,那應該是殺人者所留下的。
死者上身穿著一件白色化纖舊襯衫,衣領上有一些汙垢;下身穿著一條很舊很舊的工作褲,看樣子都屬於非常廉價的品種,而且,那褲子的膝蓋處幾乎都快要磨破了。死者的雙手手掌上分佈著許多老繭。由此看來,死者的社會地位比較低微,大約是一個農民工或是流浪漢之類的人物。警方搜尋了死者的每一個衣袋,僅在下衣襟的一個衣袋裡找到了幾張10元與20元的紙幣和十幾枚一元硬幣,不曾發現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