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霍金斯家族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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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修長的帥穿的靚。而是安德魯好幾年沒收他們的租子了。唯一的條件就是多餘糧食只能賣給他,價格還很公道。
不用掏一個子,就收穫一幫鐵桿支持者。有的佃戶甚至以前跟安德魯一樣,是自耕農。
在安德魯慷慨解囊之後,土地換了主人,自耕農改善了生活,其他好像也沒什麼不同。為什麼不賣呢?
不用說,都是馬修的鬼點子。羊毛收入穩定,糧食那點利潤就可有可無了。
所以,每次安德魯組織砍伐森林之類的工作,大家都很積極,不但有免費的食物免費的酒,還能掙些工錢。為什麼不參加?
安德魯收的糧食,幾乎都用來釀酒。
酒這種東西,在中世紀時就是剛需,沒有可靠的飲用水,麥酒就成了勞動者的可靠飲水來源。
不過,這些啤酒在英格蘭是賣不動的。幾乎所有的莊園甚至農夫,都會釀造麥酒自用。所以基本都賣給了港口的貿易船,它們的需求量一點都不小。
比如威廉他老子每次回來,只購買安德魯家的酒裝船。因為不但品質好,安德魯還會給他最低價。
實際上,把貨物運到目的地後,他不止一次的把酒也賣了個好價錢。
馬修在莊園主管霍金斯的陪同下,把穀倉看了個遍也摸了個遍。還和佃戶霍金斯親切交談。最後在馬伕霍金斯的要求下,看了他的小馬駒。
好吧,這些遠親遠的連他老子都已經搞不清來歷。
這就是安德魯霍金斯在他兒子馬修的幫助下,構建的一個家族大網。
很多“霍金斯”都要仰仗安德魯霍金斯的慷慨,安德魯也沒有讓他們失望。
馬修說,一呼百應,就是我們的保障,就沒人敢動我們一根手指頭。郡守也不行。
普利茅斯所在,是英格蘭西南部,屬於德文郡。南面是大西洋與英吉利海峽交匯,向東偏北300公里就是倫敦。
在大航海時代,英國人幾乎都是從這裡出發奔向海洋。他們腳踏漂浮的國土,與海浪搏鬥,與敵人戰鬥。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擊破拿破崙的法國海軍,炮轟阿拉伯解放白奴。足跡踏遍全世界,引領工業革命,最終成為日不落帝國。
不過,1509年時,這個小國連貿易路線都被漢莎同盟控制著,只是個原料生產地。沒人想到300年後是什麼樣。
劉建知道但看不到。
他最初的想法就是吃喝不愁混吃等死而已。他現在身高比拿破崙高不了多少,在英國人中只能算中等偏上。
但他的17歲弟弟丹尼卻比他高了大半個頭,渾身筋骨肉。
為了天天吃喝不愁,為了保護自己的金幣,他不得不斷更進一步。
週而復始。
準備回去時,有個女孩喊道:“馬修……少爺,聽說你要結婚了?”
他當然記得兒時的同伴。小時候他並不合群。一個成年人跟小屁孩們是玩不到一塊的。但總有些人的善良讓他記憶猶新。
馬修想了想:“不,不會。並且我明年春天會出門遊歷,你願意作為侍女跟我一起去麼?”
這不是作賤。還記得麼?侍女能名正言順的成為王后。
女孩頓時心花怒放,當一個農婦還是成為一個侍女?這還用選麼?
她從內到外都在喜悅,腳步還有些跳躍:“當然願意……不過您準備去哪?”
馬修道:“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