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彎曲,手心向上,報案人最先發現的就是這隻手,死者赤身光腳,身上別無他物,連鞋子都沒有。 屍檢記錄:屍體皮肉無存,右小腿骨斷裂,分為三節,脖頸切割處與肩齊平,和&ldo;8。18&rdo;無頭屍的切割位置與方式完全一致,性別,男;依據,骨盆下口和恥骨下角成七十一度至七十三度角。年齡,十八至二十歲之間;依據一,腰椎筆直,依據二,恥骨沒有下垂跡象。依據三,&ldo;12。3&rdo;案的頭顱的牙齒排列整齊完好,緊湊飽滿,牙齦處無縫隙。年齡也在十八至二十歲之間。也應該作為這具無頭屍的參照物。身高,一米七一至一米七四﹙身長,一米四六。﹚死亡時間,四個月左右。 致命源:一,頭顱在脖頸齊肩處被分離,應為利器切割;二,右小腿骨斷成三節,應為棍棒所致。 補充說明:坑中有一根直徑五公分左右,長一米三的柳樹棍,經對案發現場的勘察,此柳樹棍和坑西邊第三棵柳樹上的一截殘枝完全吻合。利器砍削的痕跡清楚在目。 備註:閻懷禮發現屍體之後,趕往馬家集派出所報案,有兩位摸魚人保護現場。一位叫甘得君,一位叫趙大炮,都是馬家集人。 另一部分材料應該是現場拍攝的十幾張照片,這些照片正掛在史可染房間裡面的繩子上,剛洗出來。 &ldo;鄭隊長,這具屍體很可能就是包俊才,無論從年齡看,還是從案發地點以及和包俊才的關聯度來看,或者從屍體腐爛的程度與死亡時間來看,都能成立。&rdo; &ldo;我同意畢老的分析。&rdo;李雲帆道。 &ldo;你們等一下,我去把金所長喊來。&rdo;鄭峰從椅子上站了起來,開啟會議室的門,站在走廊上:&ldo;金所長,您過來一下!&rdo; &ldo;哎!來了。&rdo; 不一會,金所長走進會議室,他的腰上繫著一個圍巾,手上粘著不少麵粉:&ldo;鄭隊長,啥事情?&rdo;金所長一邊說,一邊往爐子裡面添了幾塊煤。 &ldo;金所長,您還能記得包俊才的身高嗎,他的身高是多少?&rdo; 金所長愣了一下道:&ldo;和劉隊長差不多。&rdo; &ldo;鄭隊長,劉隊長的身高是一米七三左右。&rdo; &ldo;老李,您把&l;12。3&r;案的材料拿過來,在我的枕頭旁邊。&rdo; &ldo;你們都歇著,我去拿。&rdo;金所長話音沒有落地,人已經走出了會議室的大門。 一分鐘以後,金所長進來了,胳肢窩裡面夾著一個檔案袋。 四個人將&ldo;12。3&rdo;案和&ldo;12。4&rdo;案的有關材料放在一起和比對,得出了一個共同的結論:&ldo;12。3&rdo;案和&ldo;12。4&rdo;案的受害者同屬於一個人,他就是包俊才。 最後大家對案子的來龍去脈進行了一次梳理,達成了一致的意見: 首先,包家歷史上發生的幾起不幸事件都和馬明齋有關,包家人在無意之中發現了馬明齋還活著,就伺機對馬明齋下了手,馬家人心知肚明,就選擇了包俊才,他們之所以選擇包俊才,其目的就是要給包家以致命的打擊。包俊才不是包家最有出息的兒子嗎?包貴關於&ldo;羊和牛的故事&rdo;,是有所指的,馬明齋就是張家的那隻羊,包俊才就是李家的那頭牛。基於這種分析,馬明齋的遇害的時間在前,包俊才遇害的時間在後,而且,很可能,包俊才遇害的時間在&ldo;8。18&rdo;之後,根據是,兩個頭顱脖頸的切口處不謀而合,如出一轍。復仇的成分越發明顯。 其次,包家誰會對馬明齋下手呢?從馬明齋身首異處和屍首埋藏的地點和方式來看,不像是一個人所為,所以這起案子不大可能是一個人策劃並實施的,包俊才顯然是這一系列家族仇殺的犧牲品,包氏兩兄弟再糊塗,都不可能讓包俊才參與到謀殺馬明齋的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