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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確證向忠發叛變。顧順章叛變後,中共中央總書記向忠發曾一度隱蔽在周恩來寓所。1931年6月21日,向擅自外出過夜,6月22日被捕。潘漢年領導的黃慕蘭(定慧)從法捕房翻譯與人談話時聽到,一個有金牙、斷指、50多歲的中共頭頭被捕。黃根據其形象,疑是向忠發,立即上報了。周恩來得訊,迅速組織營救,打算重金收買法捕房人員阻止引渡。因阻止引渡無效,向忠發被押到國民黨上海警備司令部。不久,又獲悉向忠發已於24日被槍決。於是準備動員黨組織舉行追悼會紀念和飛行集會示威。但據來自法捕房的訊息,向在引渡之前已供出陳淙英(任粥時夫人)所住旅館和戈登路(今江寧路)恆吉里中央秘書處機關,以致陳瓊英、張紀恩、張越霞先後被捕;還供出周恩來、翟秋白、博古等人住處。當時,周已轉移,看房子的楊振德和夏娘娘兩位老太太被捕遭拷打。潘為確證向忠發是否已真的叛變,從警備司令部內線取得向忠發全部口供的抄件供周恩來親自審閱,發現許多除向忠發外,別人無從知曉的內容;周又親自到寓所附近觀察暗號,證實向忠發確已叛變,才取消預定的悼念活動。
向忠發何以叛變後又被處死?經瞭解,原來警備司令熊式輝,不滿陳果夫、陳立夫在國民黨內專權,向蔣介石密電邀功,但未報向忠發叛變供詞。蔣接電,喜出望外,又恐發生不測,復電就地秘密槍決,熊就一殺了事。
2反駁《伍豪啟事》的鬥爭。1932年2月16日至21日,上海的《時報》、《新聞報》、《時事新報》連續刊登《伍豪等243人脫離共產黨啟事》。伍豪是周恩來曾用名,黨內許多同志知道。這個啟事,顯然是敵特蓄意蠱惑人心、造謠汙衊的陰謀,但他們不知道周已於1931年12月上旬秘密離滬,12月底已到達江西瑞金。
1932年2月20日上海的中共中央機關報《鬥爭》發表對於《伍豪啟事》的闢謠,指出:這是&ldo;國民黨造謠汙衊的新把戲!&rdo;1932年2月下旬,毛澤東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主席名義發出佈告,指出&ldo;事實上伍豪同志正在蘇維埃中央政府擔任軍委會的職務&rdo;,&ldo;這顯然是屠殺工農兵而出賣中國於帝國主義的國民黨黨徒的造謠汙衊&rdo;。但《鬥爭》和蘇維埃政府的佈告發行的範圍有限,為維護周恩來和共產黨的威信,有必要用合法的、公開的方式向公眾、向國際進一步澄清。
中共臨時中央透過陶行知做《申報》負責人史量才的工作,2月22日《申報》刊出一則事實上闢謠的小廣告:&ldo;伍豪先生鑒:承於本月18日送來廣告一則,因福昌床公司否認擔保,手續不合,致未刊出。申報館廣告處啟。&rdo;
後感到這個廣告還不夠有力。經大家商議,由潘漢年透過黃慕蘭找法捕房律師,希望他能代表伍豪登一否認啟事。這位律師說,他雖任法捕房律師,但畢竟是中國人,萬一國民黨找上門來,難以解釋。他建議代找法國律師巴和代表周少山(亦周恩來曾用名)刊登啟事。經陳雲同意,重金延聘巴和律師,在3月4日《申報》上以醒目大字標題刊出:&ldo;巴和律師代表周少山緊急啟事:茲據周少山君來所聲稱:渠撰投文稿曾用別名伍豪二字。近日報載伍豪等243人脫離共產黨啟事一則,辱勞國內外親戚友好函電存問;惟渠伍豪之名除撰述文字外,絕未用作對外活動,是該伍豪君定系另有其人;所謂243人同時脫離共黨之事,實與渠無關。事關個人名譽,多滋誤會,更恐有不肖之徒顛倒是非,藉端生事;特委請貴律師代為宣告,並答謝戚友之函電存問者云云前來。據此,合行代為登報如左。事務所:法大馬路(今金陵東路)41號6樓5號&rdo;。這就有力地駁斥了敵特的造謠汙衊!
據當年參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