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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親近一個不是自己的人。
不行。
「你不能當哨兵。」少年摟得很緊,「等營地轉移,咱們離他們越遠越好,咱們去沙漠裡,帶著狼群。你也不能給別人編辮子,張靈也不行,你不認識她。你只認識我。」
「嗯,那我不當哨兵了,我喜歡當小狗。」宋撿直挺挺地站著,等著哥繼續抱他。
作者有話要說:將來他倆在移動基地裡,肯定是偷偷摸摸私下接觸那啥的。
周允:晚上9點,來我房裡,低調些(超小聲)
撿撿:好!(超大聲)
第38章 好奇心
一個哨兵的到來,轟動了整個營地,也打亂了宋撿的心。哥不讓他當哨兵,那就不當了,可他還是會對這些事產生好奇。
小狼哥最近變懶了,睡到中午才醒,又下了兩場大雨,宋撿捧著盆盆出去接水,在雨裡,把兩個人的髒衣服洗乾淨。
經歷過上次狼的犧牲,下雨已經是宋撿最開心的事了,他恨不得天天下雨,只要聽見雨水聲,就感覺到一陣濃濃的幸福。
可天空為什麼會下雨?宋撿不知道。他沒讀過書,營地裡有專門教小孩兒學習的地方,他沒去過。就算去了,自己也是沒辦法融進同齡人的異類,眼睛看不清楚又怎麼能識字呢?
但哥是認識字的,宋撿知道,哥還會看地圖,會透過太陽辨別方向。
隔了一天,宋撿又跟隨小狼哥去張牧的帳篷了,張牧和副手們在詢問移動基地的事情,好像在畫一張又大又精準的大地圖。
「小撿哥,你想什麼呢?」張藝又過來找宋撿了,大人們忙大人的,他一點都不關心,「你腕子上這個是什麼啊?」
宋撿把腕口一藏。「牙,這是狼牙,你別碰。」
張藝是想碰一下看看的,但是怕宋撿生氣,再加上他有個更厲害的哥,張藝就更不敢惹他。「我不碰……姐,你在幹什麼啊?」
張靈正給弟弟縫褲子,一眼沒看住,褲子又弄破了。「你什麼時候能安靜些,學學大人的事?營地裡來了個哨兵,你不好好和爸學畫地圖,將來怎麼當領頭人啊?」
「我將來肯定是最厲害的……」張藝嘟嘟囔囔地去了,跟在爸爸身後,離宋撿的哥哥遠遠的。
張靈耳邊終於安靜,不一會兒,她的媽媽過來了。
羅小蘭希望女兒和那個少年多說說好,用胳膊碰碰女兒,用眼神示意她。母親都希望自己的女兒找到能夠託付一生的男人,對流民來說,找一個強壯聰明的男人就是生活安穩的保障。
可張靈不理會,情願把這份剛萌芽的愛慕藏起來。她偶爾會抬起頭,看一眼那個少年,又快速低下頭來。
這些,宋撿都看不到,他只覺得張靈很香,慢慢坐過來,伸手摸她頭髮。
「你是女人。」宋撿偷偷摸摸地說,「你頭髮好軟,比我哥頭髮軟多了。」
「女人的頭髮就是比男人軟。」張靈最愛惜的就是一頭長髮,烏黑濃密垂到腰間,「你哥……他和女人不一樣,當然不軟。」
「我哥也香。」宋撿怪顯擺似的,「他塗了荊棘花的汁子,很辣,我哥說,荊棘花很難摘……是嗎?」
「嗯,荊棘草扎手,我弟就總被扎,扎破了還回來哭。」張靈又看少年一眼,臉更紅了,「你哥哥喜歡……荊棘花的味兒?」
「他沒說。」宋撿對張靈好奇,對女人的一切都好奇,「他說讓我聞那個,認他用。聞著那個味兒我就找不錯人了。你家那個……哨兵,他還在嗎?」
張藝又跑回來了,覺得大人商量遷移的事太無聊,還是這邊有意思。
張靈看了一眼小隔間裡的床。「還在,我爸媽說,他和咱們不是一樣的人,危險……誒,你別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