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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一個時辰過後,母親方清荷拿來了一本卷宗,效率不可謂不高。
我接過卷宗,驚訝地看了一眼方清荷,“您這速度也太快了。怎麼辦到的?”
方清荷滿面汗水,頭髮貼在鬢角,氣喘吁吁地樣子,一邊用手扇了扇風,“老孃有錢啊。”
我豎著大拇指讚歎道:“佩服。”
我毫不遲疑地翻開卷宗。
案件始末浮現在我的眼前。
酉時,我進入春香樓,也就是傍晚5點至6點之間,參加了春香樓花魁表演與競拍。我花了二十兩銀子競拍得花魁妙香香的一夜快樂。戌時,我與其進入房內玩樂。子時店小二吳貴聽到我房內有大喊聲,便破門進屋檢視,見到我雙手帶血,我的隨身匕首插入妙香香的胸前,已氣絕身亡。隨後店小二吳貴叫來老鴇。老鴇命一名小廝到官府報案。
店小二吳貴的證詞中說,他當時看到我呆滯地坐在床上,就在床的內側。床的外側則是妙香香躺著的位置。
吳貴並沒有親眼看到我殺人,但證詞中卻直接地指明我殺死了妙香香,這是一個很大的疑點。按道理,目擊者只需要說明自己看到的景象即可,為何在證人這裡直接就做有罪推定了?
隨後縣衙由捕頭蘇易國親自帶隊將我帶回衙門,而後杜子建則親自勘察了現場,房內並無打鬥痕跡,作案現場顯示死者是在睡夢中被人插死,並未有掙扎。而門窗都是完好無損,房內也無第三人的痕跡。
杜子建親自審問了一眾店內夥計和老鴇、姑娘,大家都有不在場證明。而當時在春香樓留宿的客人一共8人,也都一一做了盤問,都在各自房內承歡,都有不在案發現場的不在場證明。
我查閱了這些人所有的供詞,暫時沒有發現疑點。
接下來是仵作,也就是驗屍官的報告內容,死者胸前刀傷符合案發現場的情形,刀傷寬2寸,位置在右胸內側,未達正中。傷口的方向是較身體頭腳方向垂直,符合殺人者所在位置刺殺方向。
所有的證據和現場勘察結果都顯示我是唯一的作案嫌疑人。
門上了鎖,房內沒有第三者,這成了密室殺人案。
難道真的是“我”殺了人?可是為什麼我沒有記憶?我只記得“我”醒過來時,就發現妙香香中刀身亡躺在我的身邊。“我”當時害怕極了,下意識大叫。
如果真的是我,我為什麼要大叫吸引人來?
那就證明肯定不是“我”。
我看了半天,心中已有盤算,現在只需要一點,便有一絲生機,我的嘴角劃過一絲神秘的微笑,被機靈的母親大人敏銳地捕捉到,她眼前一亮,“怎麼?看出來什麼了?”
我笑道:“自然,多謝孃親幫助。請孃親再幫我一個忙。”
方清荷瞬時笑逐顏開,“你說,為孃的一定辦到。”
“幫我去檢視一下死者妙香香的屍體。”
“額……”母親面露難色,看起來她對此事有抗拒,身體略微顫抖。隨後咬了咬牙,“行吧,我去。”
說著,她轉身就要走。
“別急。”我叫住她,“麻煩您先取紙和筆來,我把內容畫出來,您照此情形去查驗,不然您也沒個方向。”
“哦。”
取來紙和筆,毛筆的使用讓我渾身難受,我歪歪扭扭地畫好了,長吁一口,遞給她,“您就照著我畫的內容去查驗即可。您可千萬注意安全。”
她信心滿滿地走了,過了半個時辰便再次回來。
我看到我給她的紙上,她在我給她的選項中的一個畫上了勾,一切便清楚明瞭了,我一定是清清白白的了。
成敗在此一舉。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鄭重其事地說道:“娘,目前已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