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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軒軒,慢點跑!」清萱趕緊張開雙臂,抱住衝過來的小傢伙,也就是抱了一下,四歲的小孩,抱起來已經是有些費力氣了。
一直抱著一個小孩子,是很消耗體力的。走遠路,陸博衍都是由陸維東抱的。
兩家大人互相打了招呼。在陸博衍滿月的時候,鄭光華夫妻兩個原本想過來的,沒想到一直跟的那個人販子的案子有了一些進展,他在追蹤嫌犯的時候被砍了幾刀,就只能在醫院養傷,在傷好之後,才有時間過來。
而軒軒則是好奇地看著被抱在懷裡,疑惑地問道:「乾爸,這個就是弟弟嗎?弟弟好懶哦,居然還要爸爸抱。」
鄙視完還不忘挺著小胸脯,非常自豪地說,「乾媽,你看我,都是自己走路的呢。」
「弟弟還小呢,才兩三月月大,哪會走路啊?你以為是像你一樣?」宋蕙蘭哭笑不得地牽住了軒軒。
「哦,我知道啦!弟弟還是個三歲小孩子,所以就很小!」軒軒搖頭晃腦的,努力作出一副鄭重的表情,「我已經不是三歲小孩子啦!所以就可以自己走路。」
可愛瑩潤的小臉刻意做出鄭重的表情,更是讓人覺得分外好笑。
「哦?軒軒不是三歲小孩子了?」清萱忍俊不禁。
「對呀!我已經是四歲的大孩子啦!不過我是不會嫌棄弟弟的,我會帶著弟弟一起玩!」軒軒奶聲奶氣地說道。
「可以啊,那以後就帶著弟弟一塊玩,不過弟弟現在還小,還不會走路,軒軒這個哥哥要等弟弟長大一些才可以一起玩呢。」清萱摸了摸軒軒毛茸茸的腦袋,笑容溫和。
「唔,那好吧。」軒軒撅起嘴,有些失望,為什麼弟弟現在還不會走路呢,他三歲的時候不是已經會走路了嗎?
這個問題,到吃飯的時候,依然盤桓在軒軒的心裡。
在飯桌上,鄭光華和陸維東談論了一下,關於他此次案件的疑點,關於去年的那場人販子綁架案,陸維東也一直心存疑慮。
「宋大妞招供招得很快,警方也的確按照她提供的線索抓到了他的丈夫和小叔子,解救了幾個被拐賣的人口,經核實,那兩個男性人販子的確是宋大妞口中的人。但是當時與這個男性人販子同行的還有一位,偽裝成正常乘客,逃了出去。」
「而今年那個漏網之魚居然又犯下了罪行,我與該人搏鬥之時,歷經波折才將此人抓捕歸案,此人身手矯健,口風極嚴,絕對不是那種小團夥作案的,極有可能是大規模有組織的。」
「這也就證明瞭宋大妞所謂的衝動犯案絕非實情。」陸維東沉吟良久,「此時那宋大妞和她丈夫在牢裡的情況如何如何?」
「倒是一副悔不當初的模樣,勞改中的表現相當出色,宋大妞本人屬於拐賣未遂,且認錯態度良好,主動提供了線索,救出幾個被拐兒童,只是判了三年,另外兩人是判決七年。」鄭光華冷哼道。對於他們的判決,他當然不滿意,可是國家法律就是如此。
非法拐賣人口的量刑標準是根據《刑法》,拐賣婦女兒童的,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
多可笑啊,造成了無數家庭妻離子散的人販子,居然只是判處有期徒刑。
那些孩子被拐賣的家庭,對人販子只怕是恨不得生啖其血肉。
可是,這樣的處置,其實也是為了受害人考慮,如果直接處以死刑,只怕是人販子會更加喪心病。
鄭光華身為執法人員,他比誰都更清楚法律,可是現在這個時間,法律對人們的約束卻沒有那麼大,歸根究底,還是因為那件事導致的。
「那個女人只判了三年?」清萱目光微冷,為人母之後,就更理解孩子被拐之後父母的痛苦絕望。
「開始是五年,後來說什麼考慮到主動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