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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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點了點頭。然後指著河裡對我說道:“一具男屍,沒有頭顱。身上也沒有衣服,赤裸著的!”
順著他的手指,我看到河中停著一隻小船,技術中隊的照相人員正站在船頭,拿相機對著河面拍著。中隊長司馬雨手裡拿著一把長竹竿撥弄著水面,那裡漂浮著一個白色的東西。
“屍體附近還有其它東西嗎?”我問。
“司馬他們已經仔細看過了。沒看見其它的東西!”
“是怎麼發現屍體的?”
“是一個人用手機報的警。但現在關了機,還沒有找到報警人!”
“現場都拍好照了嗎?”
“已經拍好了的。”
“那把屍體弄過來吧。”我說。
我和他之間無需客套。
潘雲用對講機發出命令,河面上的那隻小船就將河飄兒從河中拖了過來。
這具河飄兒果然沒有頭顱!而且,因為在河水中浸泡時間過長的原因,已經腫漲成巨人觀,露出的背部位置長出了黴斑,發出一陣陣令人作嘔的惡臭。——我一直認為,死屍的腐臭噁心過任何一種臭味!
雖然見過這樣的腐敗屍體不少,我還是忍不住一陣噁心。李智林在旁邊遞給我一個口罩。
我擺了擺手。他還不知道,其實在這樣惡臭的環境下是不能戴口罩的。屍臭會附著在口罩上,瀰漫著難以消逝。唯一的辦法,是站在上風方向,也就是背頂著風,讓臭味飄向相反的方向。而且對於有經驗的法醫來說,是不能戴口罩的,因為有些死亡現場,需要靠鼻子分辨出有沒有屍臭之外的異味,比如農藥。
我從口袋裡掏出一支香菸,叼在嘴裡。對於我來說,香菸是一種簡便易行的去臭劑,既不影響到嗅覺,又消去了部分不可避免聞到的臭味。正因為這樣的緣故,我之前染上了很大的煙癮,但我現在戒掉了,只是習慣性地將香菸叼在嘴裡,沒有點燃。
河飄兒一絲不掛,好在除了頭顱,其他部分還算完整,可以看得出來是一具男人的屍體。
我認真地翻看了屍體上的傷痕,那失去頭頸的斷面上呈現出撕裂狀,腰背部有多處排列整齊的傷口。臀部發白,與其他地方面板的顏色不一樣,傷口延伸到此處時即中斷……
“怎麼看?”潘雲在旁邊問。
來的時候,李智林已經把其他人的看法告訴我了,他們都認為這是一起性質惡劣的殺人毀屍案,作案者殺害死者後,將其頭顱砍下,以免被人識出身份。而這樣做恰恰暴露了兇手與死者關係不一般,害怕公安機關順藤摸瓜的心理特點。但因為之前沒見到屍體,我並沒有發表自己的看法。
檢驗完屍體後,潘雲很急切地想知道我的觀點。
經過檢驗屍體,我有了不同於他們的意見。
“這不是兇殺案,是意外!……”我抬起頭,對他說。
“開什麼玩笑?!”沒等我說完,董建國在旁邊叫道,“頭都沒有了,身上還有傷,不是兇殺?難道是死者自己弄成這樣的?!……”
我沒有出聲,等他把話說完。
有必要介紹一下,董建國是刑警隊重案中隊的中隊長,能言善辯,社交能力強,在偵查方面能力出眾。但在大家眼裡,他也是一個寸功必爭之人,經常插手技術上的事。這本來就不是他的專長,以至於難以服眾,經常與別人發生意見分歧,產生矛盾。
“我認為是殺人案無疑!性質惡劣的殺人肢解!”董建國繼續說道,“將頭顱割下來,是怕別人認出死者的相貌,因為兇手怕暴露死者身份!還把身上的衣服剝掉,清除可能留下來的死者身份資訊,可見兇手很狡猾……但兇手不知道,越是這樣掩飾越說明他與死者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因此我們只要查清死者身份,搞清他的社會交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