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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根本無所謂自己的告白被人聽到,她從來無所顧忌,更何況她要追費明議是那麼光明正大的一件事!
走出教室時背後倒有男聲傳來:
——「費明議,孟時煙居然追你了!你知不知道國慶節前高二的那個王珂祁要追她,她直接讓人滾開了!」
王珂祁是誰?
孟遙皺著眉頭想了想,哦,想起來了。
國慶節前一個週日,她知道寄宿生會提前去,下午時候就乾脆等在費明議上學的那條路上,結果她等了半天好不容易等到人,一群騎著賽車打扮得流裡流氣的男生將她攔住,為首的那人好像就叫王珂祁。
這陣勢她見得多了,繞開他們就想走開,哪知左走右走他們就是攔在前面,眼看著費明議就要走遠,直接火了,「好狗不擋道,你能不能滾遠點!」
她很少罵人,除非氣急了。
那天她就是氣急了……
她記得那時費明議好像還回過頭看了他們一眼,也不知道有沒有聽到她罵人的聲音……
回到家後,孟遙一整個晚上都有些亢奮,挨個給小夥伴告知了自己的「喜訊」,又開始仔細回想她站在他跟前的場景。
雖然他還沒成為她的男朋友,但她擁有了追求他的資格,這就是件再歡喜不過的事!
臨睡前,翻來覆去看著他的照片,她又琢磨著給他取了個名兒,「以後我就叫你阿議吧」
她都要追他了,怎麼都該換個親暱點的名字。
阿議——
阿議——
多麼親暱。
她說要認真追他,第二天當真付諸了實踐。
聽說費明議喜歡明春路的那家老頭湯包店,早上五點半起來轉了趟公交、排了二十分鐘的隊、然後後趕在七點之前將兩籠熱氣騰騰的湯包放在了他的桌肚裡。
怕冷掉,還特意買了個保溫袋裝著。
七點半上課,教室裡還沒人,她一個人坐在位置上託著腮望著,暢想著他待會發現時的驚喜。
想著想著,又翻出自己的作業本撕下一張紙寫上一行字:
——如果你喜歡,我可以天天給你買。
覺得字不好看,再撕一張,重寫。
她有幸見過費明議的筆記本,字跡工整又飄逸,真是跟人一樣好看。
她自覺這是第一次跟他紙條接觸,怎麼也該給人留個好印象。
她也想給他發簡訊,但她早打聽過了,費明議沒有手機。
好不容易把字寫好,跑過去放在保溫袋上,想了想,又拿出放在了桌面上。
驚喜是沒有的。
七點十分,費明議和舍友走進教室,徑直走到自己座位,拉開椅子時發現桌上的紙條,眉頭皺了一下,然後弓著腰掏出桌肚裡的保溫袋,看都沒看一眼,連帶著桌上的紙條一起扔進了教室後的垃圾桶裡。
整個過程一氣呵成,孟遙想阻止都沒來得及。
她有些懵,不知道他為啥要扔掉?
「哇,這啥?」倒是有坐在後面的男同學發現,撈起袋子就開啟來看,等發現裡面兩份熱乎且完好的湯包時,又咋呼起來,「議哥你暴殄天物啊!」
看到湯包店的名字時又納悶,「這不是你愛吃的那家湯包店麼?」
上週國慶假時班上幾個男人約著一塊出去玩,費明議也去了,通宵打遊戲後直接把人帶到了那家湯包店。
「不想吃了。」費明議頭也沒回,冷冷的回了一句就翻開了剛抽出的課本。
孟遙便想,難道他是吃膩了嗎?還是吃過早飯現在吃不下了?
她想問問他,一直沒找到機會。
等到中午去了食堂,終於攔在了他面前,「阿議,老頭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