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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總是把遷海說成是一項關心民瘼的德政。開始遷海時,清廷在順
治十八年閏七月上諭中說:&ldo;前因江南、浙江、福建、廣東瀕海地方,逼近
賊巢,海逆不時侵犯,以致生民不獲寧宇,故盡令遷移內地,實為保全民生。&rdo;
7康熙二十三年全面展界,經辦大臣在刊示曉諭百姓時又說:&ldo;先因海寇陸梁,
遊■出沒,不時抄掠爾等。皇上為爾等身家計,權移內地以避賊鋒。&rdo;1這完
全是一派謊言。遷海自始至終都是以極其野蠻的方式摧殘沿海居民的一場駭
人聽聞的暴行。清政府畫地為牢確定所謂的&ldo;邊界&rdo;以後,就以極其蠻橫的
2 高兆《長樂福清復界圖記》,見《閩頌彙編》,記。
1 《粵閩巡視紀略》。
2 這裡說的是實際奉行情況,並不排除朝廷發布的遷海詔書中有一個大致的控制裡數,如洪若皋所說的三
十里。直到目前還沒有見到這份具體詔令。
3 《廣東新語》卷二。
4 鈕琇《觚剩》卷七,徙民。
5 王澐《漫遊紀略》。
6 乾隆二十八年《長樂縣誌》卷十,《祥異》。
7 《清聖祖實錄》卷四。
1 《粵閩巡視紀略》。
手段驅趕界外的居民進入內地。遷徙的時間規定得非常短促,一般是三天2,
過期派官兵驅趕。為了斷絕遷民後顧之心,界外的房屋全部焚毀一空。當時
人留下的記載說:
以予所見言之,方海患昌被(猖披)時,當事議主坐困,遷瀕海數千里內居民入內
地,以絕其交通之路。朝命甫下,奉者過於嚴峻,勒期僅三日,遠者未及知,近者知而未
信。逾二日,逐騎即至,一時蹌踉,富人盡棄其貲,貧人夫荷釜,妻襁兒,攜鬥米,挾束
稿,望門依棲。起江浙,抵閩粵,數千里沃壤捐作蓬蒿,土著盡流移3。
檄下民盡徙。稍後,軍騎馳射,火箭焚其廬室,民皇皇鳥獸散,火累月不熄。而水
軍之戰艦數千艘亦同時焚,曰:&ldo;無資寇用。&rdo;4
初,(廣東香山縣)黃梁都民奉遷時,民多戀土。都地山深谷邃,藏匿者眾。平藩
(平南王尚可喜)左翼總兵班際盛計誘之曰點閱,報大府即許復業。愚民信其然。際盛乃
勒兵長連埔,按名令民自前營入,後營出。入即殺,無一人幸脫者。復界後,枯骨遍地,
土民叢葬一阜,樹碣曰木龍歲冢。木龍者,甲辰隱語也。1
令下即日,挈妻負子載道路,處其居室,放火焚燒,片石不留。民死過半,枕藉道
塗。即一二能至內地者,俱無儋石之糧,餓殍已在目前。火焚二個月,慘不可言。興
(化)、泉(州)、漳(州)三府尤甚。2
當播遷之後,大起民夫,以將官統之出界,毀屋撤牆,民有壓死者。至是一望荒蕪
矣。又下砍樹之令,致多年輪囷豫章、數千株成林果樹、無數合抱松柏蕩然以盡。三
月間,令巡界兵割青,使寸草不留於地上。3
先畫一界,而以繩直之。其間有一宅而半棄者,有一室而中斷者。浚以深溝,別為
內外。稍逾跬步,死即隨之。1
昔者清野令下,遷邊民於內地。民之載子女、輦傢俱入者如歸於虛,其不能舉者則
委而棄之。於是,廢丹青,毀神像,凡里社頌禱之神,春秋報賽之祀,皆撤而不舉。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