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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英入閣主持政務兼任兵部尚書。史可法於十八日陛辭1。二十日渡江往淮陽
1 談遷《棗林雜俎》仁集《定策本末》條。
2 李清《南渡錄》卷一。
1 姜曰廣《過江七事》。
2 《國榷》卷一百一。
1 計六奇《明季南略》卷一《諸臣升遷推用》條。按,此條上文雲:五月初三日,&ldo;高、劉二帥書至,請
督師2。儘管在整個弘光時期,史可法的加銜都略高於馬士英,但在朱由崧監
國僅半個月之後即被排擠出外,足以說明他的失勢。黃宗羲有以下一段議論:
&ldo;士英之所以挾可法,與可法之所以受挾於士英者,皆為定策之異議也。當
是時,可法不妨明言:始之所以異議者,社稷為重、君為輕之義;委質已定,
君臣分明,何嫌何疑而交搆其間乎?城府洞開,小人亦失其所秘,奈何有諱
言之心,授士英以引而不發之矢乎?&rdo;他接著寫道:&ldo;臣嘗與劉宗周言之,
宗周以為然。語之可法,不能用也。&rdo;3這未免是書生之見。因為關鍵在於史
可法在議迎立時列舉了福王&ldo;七不可&rdo;的理由,對朱由崧的人品作了全面的
攻擊;弘光既立,作為人臣的史可法不可能無&ldo;諱言之心&rdo;,何況以&ldo;社稷
為重&rdo;作解釋等於說朱由崧不適合肩任宗社之重擔。李清記馬士英曾密疏言:
&ldo;上之得位,由臣及四鎮力,其餘諸臣皆意戴潞藩;今日彈臣去,明日且擁
立潞藩矣。上信其言,為雨泣久之。以後一切朝事,俱委士英。&rdo;4史出馬入,
在許多史籍中認為是弘光朝廷夭折的一個重大關鍵。誠然,史可法遠較馬士
英清廉正直,但如果認為他留在朝廷秉政,就可以保障江左,進而恢復中原,
那就未免對史可法的政治眼光和魄力估計太高了,也不瞭解南明醞釀立國之
時史可法受東林黨骨幹分子的牽制業已鑄下大錯。他本人不可能得到新天子
的信任還在其次,真正的關鍵在於按倫序應繼承帝位的朱由崧眼看將被東林
諸公排斥,為了登上大寶不得不求助於武將,這樣才造成了本來無功可錄的
武將一個個以定策元勛自居。馬士英的政治投機雖然保證了他個人地位的上
升,但是導致弘光一朝武將跋扈局面的並不是他,而是史可法。一度掌握著
擁立大權的史可法未能抓住這個稍縱即逝決定社稷安危大計的機會,定策之
功落入軍閥之手,弘光既立,無論他在朝輔政,還是在外督師,都改變不了
武將脅制朝廷、無意進取的局面。史可法自食苦果,被迫讓出首輔之位過江
督師,只是證明他決策錯誤,事機已失,無可挽回。一批傾向東林黨計程車大
夫大喊大嚷&ldo;秦檜在內,李綱在外&rdo;,國將不國,其實為時已晚。後來的史
學家沒有弄清事情的因果關係,重複舊說,無助於總結歷史的經驗教訓。在
歷史上,當權人物可以犯這樣、那樣的錯誤,但在關鍵時刻的關鍵問題上一
步錯則步步錯,史可法的悲劇正是從這裡展開,弘光一朝的毫無作為以至於
土崩瓦解主要原因也在這裡。有關南明的大量史籍眾說紛紜,大抵都沒有說
到點子上,本書特三致意焉。
可法渡江,欲其卸權於士英也。&rdo;初九日,&ldo;馬士英自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