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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他也成為了這些神話故事中的一員。
而且,在李銘想來,他不只是要把握好主角本身,還需要把握好其他的所有的人物。
十二巫祖,三清,天帝,聖人等等這些他都需要寫好。
而不只是寫一個呆板的龍套和人物那麼的簡單。
不過,李銘相信自己能夠寫好,要知道,他可是站在無數人的肩膀上。
在後來有著那麼多的洪荒流小說,從這些小說中,李銘完全可以吸取對自己有益並且對自己完善小說有幫助的一切東西。
小說的名字李銘也在這一個月的時間中想好了。
他本來想了很多書名,有威武霸氣的,也有簡單明瞭,直接點名主題的,更有……
不過,最後只是化為了《洪荒》
李銘認為,這個書名應該是最為符合並最為合適的了。
雖然準備了有一個月之久,就連大綱李銘也準備好了。
他也反反覆覆想了無數遍的開頭。
可是,在真正動手寫之後,一章三千字,李銘卻是花費了近一個小時的時間。
這可是他平時手速的一半不到。
這也讓李銘由衷的感嘆,由自己來寫小說,卻是不容易啊!
而且這還是在李銘準備如此充分的情況下。
要是沒有如此充分的準備的話,李銘懷疑,一個小時的時間,自己是否能夠寫得下這麼一章三千字。
又或者是寫出來了,但是能否保證這樣的水平與水準來。
光是第一章,李銘自身就檢查了好幾遍,看看是否有言語不當的地方,是否能夠改得更好。
一個下午的時間,李銘都是在寫新小說中渡過。
而等李銘完全停下的時候,他才寫了三章,只是三個章節,就耗費了他一個下午的時間。
這和直接從腦海記憶中竊盜是完完全全不能夠相比的。
花費的精力也更加的多。
可是,李銘並沒有半點想要放棄的打算,也沒有選擇更為安逸的去直接拿現成的來。
雖然,李銘並沒有決定以後都不竊盜了,可是他至少本身也在開始慢慢的嘗試改變。(未完待續……)
第五十七章 ; ;買衣!
天越來越冷,特別是貴省的天總是又愛下雨,像是一個情感豐富的人一般。
這天,休息的宋茜就拉著李銘和自己一起出去買新衣。
而且還是少見的晴天。
沒辦法,李銘只能陪著宋茜一起上街,就連他的小說也暫時放下。
對於李銘來說,逛街什麼的,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特別是陪著女孩子,而且還是再購物中的女孩子。
在這個時候,不管是平常身體有多麼差或者是怎麼不愛運動的女孩子,她們都會爆發出巨大的能量來,而且似乎還不知疲憊似的。
這一直讓李銘感覺到很是神奇。
不知道有多少的男人被女人在逛街購物上所打敗,並畏之如虎。
不過,許多時候,明明不是很喜歡,但是還是有著許多的男人願意陪著女孩子去逛街、去購物。
李銘已經陪著宋茜不知道走過了多少條街,逛過多少家店了。
這又是女人另一大天性,不管買什麼東西,總是很挑剔。
不管是從商品本身還是從價格還是其他什麼方面的原因。
李銘自己的理解就簡化為,女人買東西就是墨跡。
雖然李銘本身的理解有些極《無》《錯》小說 m。quledu。com端,並不全對,但是也從側面說明了女人們不管是在買衣服還是買其他什麼東西都是需要耗費很久很久的時間,雖然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