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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被社會給定的種種條件限制,創造出一點什麼來。這就是自由,其中必然包含著人的自主選擇。
薩特在《魔鬼與上帝》還塑造了一個主人公格茨,他也處於絕對的惡和絕對的善這兩者的矛盾之中。而他的作為與海因裡希相反:他並非不作選擇、無所適從,而是不斷地作出嘗試,最後否定了上帝的存在,既拋棄了絕對的惡,也拋棄了絕對的善,參加農民起義,也就是選擇了相對的善,靠自己來拯救自己。這個戲劇中“上帝”的寓意,應該是被絕對化的外部世界。這兩個對立的人物結合起來,可以體現薩特關於選擇自主性的總的看法。
其次,薩特在指出這種自主選擇的絕對性是不真實的同時,又指出,在特定的時期它有存在的理由,是有意義的。薩特說:“一個人被拷問,他將怎麼辦?他要麼招供要麼拒絕回答。這就是我根據對英雄行為的體驗而說的東西,但這種體驗是不真實的。” (《思想紀遊》) 之所以說這種體驗不真實,即以上面舉的那個在被拷打後招供的人而言,他到底是不是叛徒?說他不是叛徒吧,他畢竟招供了,這應該算叛變行為;說他是叛徒吧,他後來的行為又不像一個甘心當叛徒的人,而是想設法彌補自己的行為帶來的後果。所以說,實際情況往往要比“要麼英雄,要麼叛徒”複雜得多。這種非此即彼的思維模式具有不真實性。
薩特同時認為,儘管這種看法或體驗是不真實的,它在戰爭那個特殊環境中仍然具有一種意義,具有一種必要性。在抵抗運動期間一個人因自己的所作所為要冒被囚禁甚至死亡的危險,從根本上說,需要的是勇氣。因此,強調人的選擇的自主性是有必要的。
總而言之,薩特前後期“選擇”思想的變化,不像人們普遍認為的那樣,前期是強調選擇的自主性,而後期則拋棄了這種思想、得出自主選擇是不可能的思想。薩特的變化在於:前期認為選擇的自主性是絕對的、無條件的,一個人所處的境況不起什麼作用;後期則充分考慮到境況的作用,而認為選擇的自主性是相對的,人們選擇的結果既包含有自主性的因素,同時也有境況等非自主性因素在內。薩特前後期“選擇”思想在變化中也有不變的地方:無論一個人的選擇是完全自主還是隻有較小的自主程度,他都要對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
第二部 介入(1939…1970)兩間餘一卒(1945…1957):無立足之地(1)
戰後,薩特關於文學的思想有了一個根本的變化,他提出了“介入”的主張,認為作家必須透過其作品,對當代各種重大社會、政治事件明確表態,從而保衛具體的日常生活中的自由。他的口號是:我們必須為我們的時代而寫作。為了更系統地闡明自己的觀點,反駁種種責難,澄清問題,薩特寫了《什麼是文學》一書,分6期連載於1947年的《現代》雜誌上,後收入《境況種種》文集第二卷,1964年伽利瑪出版社出了單行本。
薩特認為,一個人不可能只為自己寫作。寫的東西總是為了給別人看的。在寫作行動裡就包含著閱讀行動,兩者辯證地相互依存。任何文學作品都是一項召喚,召喚讀者的自由,讓它來協同產生作品。寫作的自由包含著公民的自由,人們不能為奴隸寫作。散文藝術與民主制度休慼相關,只有在民主制度下散文才保有一個意義。寫作,這是某種要求自由的方式。一旦你開始寫作,不管你願不願意,你已經介入了。
薩特對近幾個世紀的文學現象特別是作家與讀者的關係作了描述和分析。他指出,人們不可能在沒有讀者群和沒有神話的情況下寫作──不可能沒有某一由歷史情況造成的讀者群,也不可能沒有某一關於文學的神話,這一神話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這一讀者群的需求。總之,作家與所有其他人一樣,處於境況之中。但他的作品與人的任何設計一樣,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