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趙珍珠死了,死得屍骨不存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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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為何傷到了腦子,記不得以前的事了。她問了老道,老道說她是他從小收養的乞兒,四年前因為貪玩,不慎落了水,水把腦子浸壞了,於是忘記了以前的事。
春水覺得這話不可信,如果她是老道從小收養長大的人,怎麼會一點舊物件都沒有呢?她可是把道觀裡裡外外都翻遍了,連老道的房間都沒漏下,結果連件舊衣服都沒找到。
她清醒後的衣服總共就身上穿著的那套,完全不合常理,就算長靈觀是新建成搬過來的,也不該把舊物丟得這麼徹底的。
又說待遇,從小收養長大的徒弟,感情不說多親厚,也不說要和馮友這個師兄比,但怎麼地也不該把她當奴僕使吧?她這一天到晚的,又是搞衛生,又是漿洗衣服,又是砍柴,又是燒水做飯,還兼種菜,忙得就沒什麼休息時間。
也虧她身體給力,這般忙碌還長了不少好肉。
再說馮友,這個一臉正氣的師兄空有面相,實際上是個道貌岸然的偽君子,色胚子,成天總想對她動手動腳。自己看著長大的小師妹,再不堪,也不該起這種骯髒念頭吧?
春水覺得吧,老道很可能是四年前救了她,於她有救命之恩,但不是從小收養之恩。她給他當了四年多的奴僕,一個銅板沒領到不說,每月還定期做幾次齋飯接待香客,給他掙了不小一筆錢,恩情該是償還清了,自然的,也該到離開的時候了。
天天提著心防範一個色胚子,以及吃殘羹冷飯真不是個事。她想活得更安心,想光明正大地上桌吃熱乎乎的飯菜,想嚐嚐別人做的美食。
天天吃自己做的,也是會膩的好不好?
剛好師徒倆準備進京找幾個冤大頭撈點錢,這幾年他們天天吃香的,喝辣的,用精貴的(什麼衛生紙,牙膏牙刷,羊奶皂,香水,精油,面霜,玻璃器具,把人臉照得一清二楚的鏡子等等等),而道觀香客又不多。因為新帝不信神,也不許百姓信神,於是就她做齋飯日時來一點人,收入遠不及支出,情理之中地把積蓄揮霍了一空,不得不出門撈錢了。
說起這個新朝皇帝,各方面都是傳奇。
出身傳奇,據說是舊朝軍神容國公的小兒子。
能力傳奇,從舉旗起義開始,只用了兩年多,就把舊朝推翻了,然後又用了兩年,把什麼胡虜子、南越蠻夷的全都趕回了老家,並且培育出了好幾種新鮮農作物。其中地瓜的高產量,養活了不知多少百姓,還有那個頭圓溜溜的西瓜,老道買過幾次,她偷偷吃了一小片,又甜又解暑,做夢都想多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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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新帝現在年紀好像還不滿雙十。
整個大甄,都找不出第二個如此天才的人物了。
性情也很傳奇,專制蠻橫,暴戾嗜殺,一言不合就要見血,民間不少人偷偷稱他為暴君;極其好戰,把外族驅趕出國境還不算,現在還準備發兵把人老巢端了;不近女色,至今後宮空無一人,太后要給他選秀,他放話說選出來他就把人送鬥獸場裡當獸鬥。
人無完人,春水覺得有點缺陷也正常,何況對方是個天才,不是說天才和瘋子之間只有一線之隔嗎?
不過對於新帝不近女色這點,她猜測對方大概是那方面能力不行,不想讓別人發現他的不行,這才堅決不娶親。
否則,一個皇帝,正是血氣方剛的年紀,不娶親真的很離譜,說不過去。
順便一說,新朝建立時,這個新帝不知出於什麼考慮,遷了都城,從原來的長安城遷到了現在的燕京,燕京就是幽州的府城,離長靈觀所在的小縣城也就四五百公里的距離,趕路不到10天。
春水離開的計劃很簡單,準備在趕路期間,找個機會溜了。到時候環境陌生又人海茫茫,老道就是要找她,